“我是来找人。”他简单扼要的回答。
若仔细探究,将会发现在他眉宇深处隐藏着一抹淡淡的笑意,实在是被翩翩逗趣的表情惹出的反应。
“找人?”翩翩眉间打了几个死结,“你跑到这种鸡不拉屎的地方找人?”
“不知阁下是否曾看见一名女子,年约十六、七岁,身着粗布男装?她是舍妹,为了逃家跟着商旅来到长白山,我担心她迷失在山林中。”
项楚云难得有礼的解释着,实因翩翩是他唯一能找到诺安的希望。
“你虐待她?”翩翩第一个反应便是如此。
而这个回答倒是令项楚云错愕得无言以对!“我……”
“否则她为何要女扮男装离家?”她蓦地又想起了大嫂兰薇的前例,“该不会是你逼她成亲,她不愿意,所以逃家了?”
项楚云耸起眉,心中大叹:好个会编故事的家伙,把风马牛不相及的事全能扯在一块儿!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物,武艺不凡,却又爱胡言乱语,难道是个低能儿?
看来,他是问错了对象。
“阁下倘若不曾看见过舍妹,那在下告辞了。”与其留在这儿与这个莫名其妙的年轻人多费唇舌,不如利用时间赶紧去找诺安吧!
“喂,你要走了?”
好不容易有个人能留下和她说说话,怎能说走就走呢?她可不要一个人再去面对那片无波无纹的溪水,还有那一堆噬血成瘾的恶蚊!
再说。这男人似乎挺有意思的。
久居“樱花邬”的樱木翩翩,除了成天面对她那三个兄长外,在外几乎都和女人在一起“打混”。况且,她那几个哥哥都是如此地坏毛病?
或许因为这个因素,她从来没注意过男人的长相,也从未有哪个男人吸引过她的注意,于是将所有目光全投射在女人身上,继而养成她这种爱女人的风流德行。
但眼前这个男人不同耶!
酷酷的、跩跩的、冷冷的,仿佛不将她樱木翩翩看在眼中。这种难得的异类放他走太可惜了!(天哪,还不知谁才是标准的异类哩!)
“我得去寻找舍妹,她一个女孩家留在这种地方太危险了。”他显然有丝不耐烦了。
“喂,我武功不错,可以帮你找,况且这附近我熟得很。”翩翩当然看出他的烦躁,于是聪明地挑着他的弱点说。
“哦——”
项楚云扬起眉,有点相信他的话了;倘若这年轻人当真熟悉这里的一切,藉由他的帮助应该会事半功倍。
“我不会骗你的,我就住在那边的海拉山下,常来这儿溜溜,我三哥还在这儿养了一匹狼呢!”翩翩很自得的说。
“狼?”楚云无不惊叹,看来他那一家子全是怪人!不过听师父说隐居深山的异人不全都有些怪癖吗?倘若不是他太年轻,他还真会将他视为隐世高人。
“你别害怕,光豆不会吃人的。喂,我一直忘了问你叫什么来着?”
“项楚云。”
本想易名,但他事后一想,深居山中的异者应该不知道他的官称才是。
“嗯……还满好听的。你妹妹呢?有个名字我比较好打听。”翩翩非常古道热肠的问着。
“项诺安。”
“好,没问题。明天同一时间咱们约在这儿见面,我一定帮你打听。”翩翩开心极了,明天又能见到他,可不会寂寞罗!
“那就有劳兄台。”
“不客气!”翩翩笑脸盈盈道,并看着项楚云矫捷的身手与渐行渐远的俐落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