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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2页)

“你这样说很怪,男人都不会有这种想法的,只有女人才会想到肉体是不能出卖这样的逻辑谬误。男人的劳动历史从来与体力、肌肉和汗水挂钩的,靠个脑干活的男人都难免有先天性的肉体缺陷,大脑麻痹,满脑子都是屎!那种男人只知道打仗,搞政治,骗女人上床!呸!哈,没想过你他妈的比我的名字更像女人!”

“但问题是,靠体力劳动的男人都被靠脑袋干活的男人送到战场去了,那些嚷着要打仗的男人都发育不健全,个个性无能,却能主宰大部分男人的生死。”

“这个有道理,所以啊,与其要做个社会精英,不如下放,选择为那些一生未尝过性高潮的可怜女性提高性权意识啊,你说我政治正确不?”

欣欣总幻想自己拥有像*或恩格斯的惊世分析能力,可结论却往往绕回自己男人最大的弱点那里,自我推翻先前的政治魅力。所以他有自知之明,永远只在心仪的女生面前分析而不作结论,据说也成功地让不少念文科的女生喜欢过他。现在他一个人,好高骛远暗恋的对象,却是那些满口英文单字,可远观不可亵玩,偶像是伍尔芙、莫文蔚、陈鲁豫、昂山素姬、闾丘露薇或者王菲等典范个性女人的英文系女生。

他的偶像却是杨千嬅和陈奕迅,Radiohead他以为是某频道的电台,Bj?rk(比约克)倒是知道的,因为他说:“绝不可以有样子和打扮像她的女朋友,但像她那样富有的情人倒没所谓。”

女生名字的男同房与寂寞网络的MSN巡警(2)

“尼采?是不是杨采妮的妹妹?”他问。

他会为看上的女生做很多资料搜集,他还笑说搜集心仪女生的资料是搞学生会的男生最擅长的重点工作,因为很容易和管学生事务的职员搞好关系,再进一步查学生的档案便容易得多了;又或者到宿舍和舍监多聊一下,总不难找到目标对象的资料。

在泡妞的本能方面,欣欣跟野狗是同出一个兽洞的,不同的只是欣欣还在意面子比较文明,野狗就是彻头彻尾的野狗。

大抵上人可分两种,一种是能够爱,另一种是不能够爱,他们都属于能够爱那种,虽然是没得救的好色,不过他们尊重生命,绝对不会对小动物或孩子残忍,所以我们还能继续做朋友。男性朋友我只有他们俩,女性朋友只有过分女孩一个。当然,女神是一种我不晓得如何分类的“伴侣”。那个梦女郎呢?她就更神奇了,但不算是朋友,更不能称作伴侣,她嘛,只是萍水相逢,或者不过是我欲望的影子吗?

唉,不去多想了,反正已经被她们3个女人的出现搞乱了我的心智。必须回到期中论文上,本来是应春节前交的功课,已经不能再拖了。

是个写论文的下午,白费而无辜的阳光照到我的小书桌上,在手提电脑的键盘上留下几条斜斜笔直的平衡光纹。我玩弄了一下案头的小地球仪,转到欧洲,心已飞往铺满雪花的大地上,抽着会结冰的烟。

想到会结冰的烟,硬硬的一根烟,突然一阵热流由阀拉屎底部直冲上脑顶,那是阳光启动的能量吗?竟有点属于夏日激情的感动,我为自己想到以下的形容:“希望积极的绝对悲观者”。希望积极是对自己的,绝对悲观是对世界的。

梦女郎的*身体剎那便侵入我的性细胞,天,真他爸的。什么也不想做,感到颇无聊,为挥去并不合时出现的*,我得做一点动作。首先大声放歇斯底里的Linkin Park,待声音熏染了室内每寸空气后,满意了。随手翻阅书架上的书,是我中学时代读过,影星Shirley Maclaine(雪莉·麦克雷恩)的Out on the Limb,当书签用的书店单据插在谈到神秘学的奥秘那页,我读了一会,用荧光笔划下一句:It’s almost impossible to explain to anyone who hasn’t the open…mindedness to at least consider it possible。 第141页。

简单的翻译是:连可能性也不考虑一下的人真他爸的脑便秘,再跟他们说明什么,也等于把头砸到墙上,或者玩笨猪Jump忘记系安全带一样,最终都是浪费生命。

有意思。和老爸是这种关系,和教授也一样。大学的教授是哪里来的封闭,不批准我研究新纪元星相学与现代西方政治,因为太创新也太跨科,也不得研究古埃及和玛雅文化的死亡观比较,因为太古旧,而且太冷门,教授理直气壮的解释是“对现代文明和现代化研究没有实际效益”。OK,那研究从西方流行歌引证上帝已死的论说吧,他又摇摇头,因为“流行歌曲欠缺深层研究的价值”,其实是他从不听西方流行歌,连约翰·列侬是人名还是化妆品品牌大概也搞不清楚,我甚至怀疑他有没有读过尼采。算了,对这份哲学通识的功课真的无从入手,也没有期望了。

连可能性也不考虑一下的人真他妈的脑便秘!

现代的大学到底出了什么问题,怎么能养出这种脑筋没打开,软硬件从不启动的老教授呢!

换一张Smashing Pumpkins(打碎南瓜乐队)的CD,把教授辗碎。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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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 Hour时段和欣欣溜到酒吧饮酒和医肚。我点了炸鱼茨条(fish n chips),他点了红酒炖姜汁牛尾。全香港就只有这间酒吧有那种典雅的小吃。炸鱼的薄度做得很不错,只是茨条放了太多盐,碍了味道,我几乎没怎么吃过。欣欣却把整盘牛尾吃光,连汁也不浪费,多点了一客蒜茸吐司,像洗洁小盘子一样蘸完最后一滴香浓红酒汁。

“要不便干脆退学吧!看你这样逃课和跟教授过不去本来就是白交学费。”欣欣认真地立论,把一块牛尾塞入嘴中,然后一口泡还没有消失的喜力啤。“念大学的真正目的就是反动!”

“我可没想过念大学要有什么目的。就如你走到交通灯前一定要停下来,或者赶快走过去一样,是每个年青人最好都做的动作,不由主观控制。所以一直纳闷,想离开。最不喜欢过马路,在行人道上走。”

“老哥,不走行人道,自己开山路啊!”

“你看看,马路的设计不是总比行人道宽阔好走的吗?问题就在那里,大学是教人按马路走,还是开辟新大道呢?在没有资本和能力开辟大道前,就得走现成的、较舒服的路,结果谁都这样走,忘记了开新路。除夕夜我就试过闭上眼睛,在校园马路中心的车行道上走,就是要感受越轨的体验。感觉真的很不错。”

那是传说中过分女孩的“绝技”,说完才意觉(意识)到,我的的确确活进过分女孩的传说里去了。

“你这个人是典型的理想主义者,屁股生在头顶上,要么什么也不做,要么了不起起来要行动了,却都是不切实际的蠢事。我才不会做那种傻事。去你妈的。被车撞死是现代人最无尊严的死法。我宁愿贴着女孩子的*在她的呻吟狂叫声中窒息死去。”欣欣把喜力啤饮完,再多点一支happy hour送的啤酒。这也是我们喜欢选在这时来饮酒的原因。

“收回你那命根吧!你还是回去练气功好了,练长一点,命短一点。”

整晚我都有点心不在焉,和欣欣实在不能说太多话,他是属于幻想型但世俗的,我却常常想超越语言。能够和他一辈子不说话做好朋友可能会更舒服。

也许是今天说得太多了,也许也是饮得太多了,突如其来一股反胃的感觉,不得不赶到厕所把胃里的郁闷全吐出来。翻天覆地地吐,看到黄水从口中流出来时,竟然有点想哭。

我不比平日喝得多,只不过是把口袋里刚取得的补习工资换了两轮威士忌,一瓶健力士便花光了。表面是写论文没头绪和教授斗气坏了情绪,其实我是不能释怀,想着今天中午远处望到过分女孩很匆忙地飘过,惯性不上前打招呼,可这样便让她消失掉。她每次出现总是像只黑猫的影,消失得很快,事后会令我错认是否真的看到她,还是只不过幻想见到她,在脑海回放她出现的旧记忆罢了。

将梦想变成记忆,原是理想主义者的真实信仰。

不过能和欣欣交朋友,一起聊天喝啤酒,短短一生就这样,怎样悲观也算很积极吧!可以的话,我想跨越时空,穿梭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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