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张军的说法,马汉庆挂掉电话之后,他就有点着急了,因为钱还没分呢,他觉得马汉庆和三毛想把自己甩了,就赶紧打了个车去三毛家。
在过长江大桥的时候,由于路上太堵车,张军下车去渡口坐船过了江。
等张军到三毛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三毛家里没人,张军找了个公用电话,分别给三毛和马汉庆打了传呼,但等了半个多小时,他们两个都没回电话。
张军等不及了,又去了马汉庆家里,但马汉庆家里也没人,然后他又去了江南风采歌舞厅,歌舞厅里的小姐告诉他,三毛一天都没来上班,张军觉得自己彻底被两人甩了。
张军找不到马汉庆和三毛,又回到了汉口,因为晚上他朋友请他吃饭,他还把自己的一个情人也带了过去。
请他吃饭的这个朋友,就是他下午陪着去看房子那个,他这个朋友在证词里是这样说的:
当天晚上我在狗肉馆请张军吃饭,张军到的时候已经快十点了,他还带来一个叫莹莹的情人。
他来的时候,并没有什么不对劲,而且还了我一万块钱,是我之前借他的,他之前和我说过,自己和一个朋友在外地做了个工程,赚了十多万,1月10号那个朋友会来给他送工程款,我以为他工程款收到了,就没有多问。
但酒喝到一半时,张军突然哭了,他说自己心里憋屈,我问他怎么了,他说三毛把他骗了,他俩是生死兄弟,三毛竟然算计他,但他并没有跟我说三毛骗他什么了。
张军和朋友喝完酒之后,就一个人回家了,他老婆在接受调查时是这样说的:
张军当天到家时,已经半夜十二点多了,我跟他说,我们厂子今天出了大事,取款车被人抢了,抢走了60多万,打伤了4个人,还打死了一个看热闹的摩的司机。
张军问我,我听说不是被抢走90多万吗?
我说没有那么多,一共就65万,张军没说啥,就睡觉了。
而张军自己的口供内容,隐瞒了自己还朋友钱这一段,他说和朋友喝完酒回家之后,觉得三毛可能是临时有事,不会不给自己分钱,等三毛忙完了,应该能给他打电话。
结果一直等到1月13号晚上,三毛拒捕自杀,闹出了很大动静,张军当晚就听说了,他从家里拿了八千多块钱,当晚去了汉口的一个出租房过了一夜。
1月14号上午,张军去找自己妹妹借钱,妹妹拒绝之后,他拿走了刘经理的名片,先是坐火车到了石家庄,在石家庄下车之后并没有出站,又上了一辆开往北京的火车。
到了北京之后,张军在王府井百货买了两瓶茅台,两条红塔山,就带着礼品投奔刘经理去了。
张军落网之后,一口咬定自己只分到了那七千多块钱零钱,跟三毛和马汉庆分开之后,就再也没见过二人。
不过当警方拿出他亲戚朋友的证词时,张军又装起了糊涂。
警察问他还朋友的钱是从哪里来的,张军告诉警察:那一万块钱是朋友放在我那的,并不是我借的,朋友要买房子,就把钱拿回去了。
当警察跟张军核实他找自己妹妹换钱的事时,张军马上矢口否认,不承认找妹妹换过钱,都是妹妹胡说的。
在他的八次提审记录里,对于钱的问题,每次都不一样,有时候说自己拿了七千多块钱,有时候说只有四五千块钱,还有一份记录里,他说坐公交车时候钱丢了,只剩下几百块钱。
对于别的问题,张军非常配合,但就是不能提钱,只要一提钱,要么就是提条件,要么就是岔开话题,要么就是一口要定自己没分到钱,你们要是不信,就把马汉庆和三毛找来对质。
在钱的问题上,警方找不到任何证据,另外警方关注的重点是案情,钱到底去哪了,对案情的影响并不算大,而且马汉庆还没落网,所以张军说的是真是假,都死无对证。
到了1996年三月份,警方在三毛朋友那里,查到了25万多的赃款,其他赃款去向不明,于是再一次找张军核实钱的问题。
张军一听提钱了,开口就抱怨看守所里伙食不好,条件太差了,要求警察找自己家人要2000块钱。
当得知自己家人不肯给他存钱时,张军又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我都要死的人了,连年都过不好,还有什么可说的。”
马汉庆虽然没有落网,但案情是清晰的,1996年11月6号,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判处张军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