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的,我是没想到原来老大是女的,打击太大了。”
方皓一张俊脸差点没歪掉。“你在胡说什么?”
“不是吗,他说要成为真正的男人,这表示他……他的内心一直是女人。”
这小子不只神经很大条,还是个国文造诣很烂的白痴。方皓只差没一拳给他,有这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朋友真丢脸。
“喂?怎么了?我说得不对吗?”萧震武跟在他身后,急急地追问:“老大走了,我们怎么办?”
“当然是休学。”
“啊?你也要休学?为什么?”
“因为我也决定不当不良少年了,你也辞了吧。”
“不当不良少年?那要当什么?”萧震武一头雾水地问。
“改当菁英份子,而当菁英份子最快的方式,就是和过去划清界线,去国外留学,懂吗?”
好象很有道理,虽然他不太明白,不过既然老大走了,方皓也要走,他当然也跟着一起走喽!
“好!就听你的,当个打遍天下无敌手的菁英份子!”
方皓露齿一笑,勾着好兄弟的脖子,一块去训导处拿休学申请书去。
第七章
中原标准时间十一点正,微风吹开了窗帘,让窗外的阳光洒进,一圈圈的金光点点落在床上那张粉嫩的娇颜上。
床上人儿感受到刺眼的光线,轻吟出声,不耐地翻了个身,盖在曼抄身躯上的薄毯就这么滑到地板上,露出了大半春光。
不敌阳光刺眼,那一对惺忪睡眼不情愿地睁开,半梦半醒地瞄着墙角一堆残骸,很眼熟,看起来有点像她昨天才新买的闹钟……
“我的天!”床上的人儿惊叫一声,立即弹跳起来,俐落的身手与前一刻慵懒如猫咪的娇态判若两人,穿衣、洗脸、刷牙、梳头,尽在粗鲁的动作中完成。
梳妆台镜子里,映照出她娇滴滴的脸蛋,七分醒的大眼睛顾盼迷人,总是闪着迷糊又可爱的光芒,谁会相信依然白泡泡、幼咪咪的她,已经二十九岁了。
“要死了!快赶不及婚礼啦!”汪采湘抓了皮包,便往门口冲出去,立刻拦了一部计程车。“碧晶饭店,谢谢。”
她从皮包里翻出随身镜子,从来就不喜欢化妆,所以粉饼或眼影之类的就免了,补了个亮粉色的口红,便大功告成了。
今日是文俊哥哥结婚的大喜之日,要是错过了,老爸老妈不把她骂死才怪,文俊哥哥也会抱怨。
她和大自己五岁的文俊哥哥自幼便是感情很好的邻居,爸妈就她这么个女儿,自然也将文俊哥哥当成自己的儿子般疼爱,今日他的婚礼等于是两家的大事,爸妈昨儿个便北上投宿在饭店,知道她有赖床的习惯,所以也劝她一块住,但她宁愿睡在自己的小窝,比较舒适。
新娘子是文俊哥哥大学时期的学妹,她见过一次,眉清目秀、文文静静的,配文俊哥哥刚好。
计程车驶入市区后便缓慢下来,台北市很少有不塞车的时候,尤其是周休二日,她观察了下路况,再瞄瞄手表,饭店就在两个红绿灯之后,但时间也迫在眉睫,所以她决定实行备用方案,直接请司机停到路边,付了钱后便下车。
所谓备用方案便是——冲!
她对自己的脚力很有信心,赖床赖久了,跑步的速度也会变快,这是多年来训炼的成果,即使穿著高跟鞋亦不受影响。
一路冲到了饭店,正好赶上婚礼,她用最快的速度整理仪容,拨顺凌乱的秀发以湮灭睡太晚而火速冲来的证据。布置华丽的喜宴上,两位新人才刚刚就定位,她也是,不着痕迹地在老妈旁边坐下。
汪母白了女儿一眼,低斥道:“又睡过头了?”
“才不,是打扮花了点时间,妈,您今天真美耶!”她甜甜地笑道,意图粉饰太平地转移老妈的注意力,最好的方式就是赞美她。
“油嘴。”没有女人不喜欢别人赞美她年轻美丽的,汪母虽表面上叨念她,心下还是很高兴,忍不住向女儿炫耀自己昨天去百货公司瞎拼的战利品。“瞧我这首饰和身上的行头,都是去世纪百货公司买的,逛了一整天哩,回去可以向张太太、李嫂子她们炫耀,肯定让她们羡慕死我了!”
母亲口中的世纪百货公司,是上个月才开幕、位于大台北信义商圈中心的商场大楼,外观独特的建筑及创新前卫的内部设计,曾引起电视媒体争相报导;除此之外,它最受到瞩目的就是引进三百多种国内业者未曾代理的服饰精品,专家预测,世纪百货公司大胆的创举将带领起东亚一股流行风。
开幕当天万头攒动、盛况空前,而汪采湘因为一来没有赶流行的兴趣,二来讨厌人挤人,所以在家里睡大头觉。
“爸呢?”
“帮王伯伯他们当总招待,不知忙到哪儿去,喔有了,在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