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我的厉害,那还不是能把普京给漂了?
嗐,这个还是想想而已吧!
他漂我还差不多!
而奥巴马也绝,对李学龙的回答,也根本不像一个总统,对自己下面一个职能部门的头头所为。
“我很不好!你怎么就看我在火上被烤,无动于衷?我他奶奶的马上就糊了!快说说!有什么重大进展没有!哥儿们这事能不能过关,就看你小子的了!”
喔?当面就哥儿们来,小子去的,二人什么关系?
说起来,这二人原来是同学!
是哈佛大学法学院一九八八年的同年级同学!
更巧的是,这二人住在了同一间学生宿舍。
同年级、同班就够巧的了,至于同一个宿舍,就更是罕见了。
二人同一宿舍,不但罕见,而且是两个人的共同决定。
原来除了大学配置的免费宿舍以外,其它平价宿舍可以自己确定是一个人住,还是和人搭伙住。
而和人搭伙住,就需要二人共同同意。
奥巴马当时虽然不至于吃不上饭,可是经济依然不宽裕。
他的生身父亲是一个来自肯尼亚的黑人老兄,和他母亲的婚姻保持了一段时间以后,就不负责任的走人了,只剩下孤儿寡母。
虽然他母亲再婚,他这个带过来的孩子显然不会太受优待,因此生活一直很拮据。
这个时候,来读法学博士,他很希望和人搭伙,减轻住宿费用。
可以,也巧了,他们那个班,其他人都是白人!
白人男性是主流,而黑人则是少数族裔。
尽管美国表面上反对种族歧视,而事实上则是种族歧视到处都存在。
尤其还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更加严重。
所以,他几乎找遍了所有的男性白人同学,表达自己搭伙的意愿,可是一个人都没有同意!
他们那些有意无意的高人一等刻意远离的态度,深深地刺伤了奥巴马!
尽管以前也常遇到,但是没有这次印象深刻!
因为这些人都是懂的法律的人!
而且将来他们都是要负责贯彻法律的人。
当然,这样的打击,还是不能让奥巴马跌倒了!反而更加激起了他的干劲!
正在这个时候,李学龙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