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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国营饭店把酒言欢(第1页)

酒过三巡之后,四瓶汾酒已见了底。

张卫东原本觉得这些酒足以让大伙喝到微醺惬意,谁能想到贝爷一人就风卷残云般灌下两瓶。

这可着实把他惊到了,他赶忙又跑去柜台买了二斤散篓子。

此时,几个年轻小伙儿都已是面红耳赤。正值青春年华的他们,眼中满是对眼前这位鄂伦春老猎人的好奇与崇敬。

一个个如同听话的小学生,规规矩矩地正襟危坐。毕竟对于男孩子来说,打猎这种充满冒险与挑战的事情,有着难以抵挡的吸引力。

贝爷的兴致愈发高涨,那带着岁月沧桑的声音滔滔不绝地讲述着他前半生那些令人惊叹不已的故事。

张卫东在一旁专注认真地充当着翻译,尽管有些话语只能凭借猜测去理解,但也能将故事的大概意思传达出个七八分。

原来,今日贝爷带来的黑瞎子皮可是个稀罕玩意儿,有着一个独特的名字叫“虎盏”。

小兴安岭那地方,山林深邃茂密,野兽纵横其间。上下八屯从事跑山和打猎的人不在少数,所以每天都会有受伤的野兽在林子里殒命,更有许多被其他野兽啃食后剩下的残骸。

那些经常进山的人,若是运气好,就能碰到这些“宝贝”。

在那个食物匮乏、缺吃少喝的艰难年代,能捡到些肉带回家,哪怕只是包一顿饺子,都能让家中的老婆孩子欢呼雀跃、高兴上好一阵子。

在那个时候,人们根本不会去在意肉干不干净,也不管是被什么动物吃剩下的。

林子里的野兽常常会把捕猎后吃不完的肉用树枝和积雪掩埋起来,等饿了的时候再回来找着吃。

要是有人运气爆棚,进山能捡到半只狍子或者半只鹿之类的,就会被称作狼剩,就如同贝爷今日捡到老虎吃剩的黑瞎子这般情况,就被叫做虎盏,要是捡到鹰吃剩下的,那就是鹰剩。

因为山里的老娃子(乌鸦)、喜鹊等飞禽众多,一旦有野牲口成功捕食,它们一旦闻到血腥味儿,就会从天上、树上纷纷聚集而来,那场面极为壮观,也成了林子里一道独特奇异的风景线。

跑山的人熟知这个习性,常常在野牲口走了之后,就去拣回那些吃剩的动物残体。

当然,这其中充满了难以预料的危险,必须要充分掌握野牲口的生活习性,否则一旦碰上回头觅食的大家伙,那可就真的成了给人家送上一顿加餐了。

一般来说,拣剩这种事情大多发生在秋冬季。

天气炎热的时候,除非是刚刚剩下的新鲜玩意儿,否则肉一旦变质,动物能吃,人却是万万吃不得的。

贝爷昨天进山可谓是撞了大运,捡到了半只被老虎吃剩的黑瞎子尸首。

他把肉剔完后,可惜熊胆破了不值钱,剩下的熊皮本想着拿到收购站换些酒钱,谁知道却倒霉地碰上了彪子和刘胜利之前遇到的那位“耿直大姐”。

“妈呀!真有老虎啊!”秀才眼睛瞪得如同铜铃一般大,满脸都是吃惊的神情,忍不住大声问道。

“那老虎大不大?额头上是有个王字不?”小金子这个从关外迁徙而来的人,更是两眼闪烁着兴奋的光芒,身体都不自觉地向前倾。

贝爷笑眯眯地用手摸了摸自己那花白的胡子,然后从脖子里缓缓掏出一个项链,手指指着里面最大的一颗锋利爪子,颇为自豪地说道:“这就是虎爪!”

众人听到这话,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几个小伙子的酒瞬间醒了一多半,都迫不及待地相互传递着虎爪项链,眼睛紧紧地盯着,仔细地端详着。

“爷!啥时候带我们见见世面?”彪子双手不停地搓着,脸上满是期待的神情,急切地问道。

张卫东此刻也是激动得心脏怦怦直跳,果然如他心中所想,贝爷就是如同大神一般的存在。

鄂伦春族英勇善战,最擅长的就是“刀猎”!

在清雍正十年的时候,鄂伦春士兵同索伦、达斡尔等族兵丁编为八旗,驻防呼伦贝尔。

鄂伦春人还参与过平定准噶尔部分裂叛乱的战斗。

此后,当民族面临危亡之际,他们挺身而出,抗日救国,毫不畏惧牺牲,坚定地扞卫自己的家园。

整个部落全员参加东北抗日联军,所以他们都是当之无愧的英雄民族,英雄的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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