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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1页)

事实却大大出乎赵信的意料之外,别说没有特殊的优待,倒是比一般的士兵还要苦上一些。

赵雍根本就不像个赵王,倒十足像个马背上生活的胡人。他能操着胡语,每日最大的乐趣就是和手下的将士们喝着烈酒,大块吃肉,大声的说着粗鄙的话,毫无形象的哈哈大笑。赵雍惯住帐篷,习惯了水草生活,对宫宇殿堂不屑一顾,连带着赵信也跟着倒霉,每日都跟他屁股后面餐风露饮,不得不吃着烤制粗劣、腥味十足的牛羊肉,才几天下来,就觉得腰酸背疼、满嘴异味。

更让赵信叫苦连连的是,赵雍似乎永远精力充沛不知道疲倦,从邯郸一路上,大军几乎是马不停蹄的赶路。沿途严令禁止地方官员前来拜见,遇城也不入,只是简单的补充下粮草饮水就继续赶路。

这些骑兵都是追随赵雍征战多年的精锐,早已习惯了这种高强度行军。骑兵们皆是双马换乘,白天赶路,夜深才立帐休息,这些强度对他们来说不过是小菜一碟。惟独赵信这个娇生惯养的少爷最为吃苦,他本来骑术就并不精湛,数日赶路下来双腿的内侧早已磨成了一片稀烂,每次碰到都是火辣辣疼痛无比。

赵信的举止自然逃不出赵雍的眼睛,他却不闻不问,反而下令加强行军强度,仅用了五天就从邯郸赶到了代郡。待见到赵信虽然骑术不佳,性子却是倔强无比,每日在马背上颠簸的脸色惨白,却也只是闭口强忍着不说,这点让赵雍颇为满意。

不过他手下的将军们对赵信就没有那么友善了。这些军头们都是战场上过命的硬交情,当日赵信耍滑头羞辱了石虎一番,这些人自然也不会给他好脸色看了。见赵信在马背上受苦也是幸灾乐祸,若不是碍着主父在此,恐怕早就上前言语羞辱他一番了。

好在赵信身强体健,一身的武艺修为也不弱,经过最初的折磨后,渐渐也就习惯了些,倒也没有最初几天那么难熬了。

出了太行要道井陉后,便进入了赵国北方的要地代郡境内。

代郡于邯郸,就如同左臂之于右膀。两者一南一北两大中心,遥相呼应,构建了赵国特殊的国情与风貌。

不同于中原任何一国,赵国地分南北两块,南是以都城邯郸为代表的农耕文明,北则是以代郡为代表的游牧文明。所以无论是在政治上还是经济上,代郡都有其特殊的存在意义,故而历代赵国君主都会在代郡设置一名代相,代替自己行使君王的权利。

进入代郡之后,无论是风土地形,还是言行举止,都大异于邯郸的赵民。赵信自小居住在邯郸附近,从未见过草原的景色,一路上倒是大饱眼福,心情也跟着好上了许多。

此时尚属早春,空气中虽然仍透着一丝寒意,吹在脸上却也并不凌烈。草原上成片的出现了嫩绿,看上去赏心悦目至极。代郡虽为赵氏所有近百年,开垦的力度却并不大,许多地方都是杳无人烟,一路上大军行走也经常惊起路边的小兽,一阵慌乱的逃窜入林中。

赵雍看了兴致大起,下令原地驻军休息一天,他亲自策马进林中狩猎。

不得不说赵雍的箭术确实了得,才不到半天的时间,猎到的猎物就已经堆满了备用的数匹战马。赵雍心情大好,便将猎物分与众人,自己更是亲自动手烧烤野味。

因为时间充裕,不必像前几日那样急着赶路,再加上将士们这几日吃多了肉干干饼,今天狩猎颇丰猎了不少野味,军中自然一片欢呼,三五成群的围着篝火笑容满面的烤着野味。

“来,尝尝我的手艺。”赵雍用匕首飞快的在篝火上烧烤的野猪上切下了一只后腿,扔给了一旁的赵信。

赵信手脚慌乱的接过了野猪腿,差点被滚烫的油脂烫着。放在嘴边大口咬去,只觉得满嘴肉香,油而不腻,忍不住咂了咂嘴。

“如何?”赵雍笑眯眯的看着这小子。

“好,好极了。”赵信连忙吐出舌头,咧嘴笑道。

“没想到主父你还有这么好的手艺,厉害厉害。”

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赵信也知道了主父平时是个极好相处的人,平时跟士卒们也是随意的开着玩笑,很少称孤道寡。所以渐渐的也胆子大了起来,不再像之前那么拘束了。

赵雍哈哈一笑,道;“这是自然,要说打仗我不敢说是天下第一,不过要说这打猎烤肉,若我自认第二,这天下还没人敢称第一呢。”

“这是自然。”一旁的韩胜笑着对赵信说道:“你小子今天可是有口福了,能吃到主父亲自烤的野味,一定要敞开肚皮好好吃个饱,否则以后肯定要后悔。”

韩胜是主父身边的郎中令,统领众郎官,是赵信的顶头上司。不同于主父身边那些草芥出身的亲信们,他出身于世家子弟,却深得主父的信任。所以对同样出身的赵信颇为照顾,一路上没有少给他帮助。

赵信一边狼吞虎咽的吃着烤肉,一边口齿不清的说道;“那是自然,今天一定把肚子塞满。”

赵雍笑眯眯的看着赵信,忽然从腰间解下了囊袋,扔了过去道;“接住。”

“吃肉不喝酒有何乐趣,来,尝尝我北地的烈酒滋味如何。”

第二十三章 对酒当歌(下)

赵信接着酒囊,面上露出了为难之色,看着主父呐呐道:“主父,我……。我不会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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