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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7部分(第1页)

管你怎么躲,都没用的。

而当时的叶凡,一身白衬衫加黑色的裤子,配上长筒水靴,的确比那些其他的学生更加的醒目,因为那些学生,衣服土不要紧,而且很多人的衣服都很旧的。所以,他这样的一个白净的人一进来,要多显眼就多显眼。

所有人的眼睛都盯着门口,然后死死盯着他,要多明显就有多明显的。

“你起来。”班主任陈艳可能也被气着了,在叶凡的心目中,她几乎不生气的,也就在自己初二的时候有一次考试作弊的时候,被她打了一耳光,那个时候,他才知道她是什么脱码手(我们那里的一种手相,据说打人超疼的)。可是今天竟然被领着自己的耳朵了,让自己站起来。

叶凡的性格就是如此,平时不喜欢讲究,可是却也不喜欢别人揪着自己的耳朵,用手一推道,“干嘛啊?不知道男女授受不亲吗?”

可能是被这么胆大的行为吓着了,也有可能是被他的话雷到了,陈艳竟然说不出话来。不过有眼尖的学生看到进来的这个女生明显比大家认识的人要大得多,而且手里有文案之类的,就知道是老师,立马闭嘴看热闹了。

“你给我出来。”陈艳其实当时也刚刚毕业,说真的,管学生也没经验,在大家的眼里,这份压力,她是很难承受的,对着叶凡说完就转身离开了教室。

叶凡虽然不想理会,可是老师的话,你还是听得好,因为你以后要生活在她的白色恐怖之下,这个还是老实点的好。

于是只好耷拉着脑袋跟着出去了,刚到门口就看到陈艳站在走廊里等着他。

还没等叶凡站稳,陈艳的话就来了,“想当班长吗?”

1、 重生之掉坑里

三十岁了,很多人都会经过的一个年龄,对于叶凡也是。

虽然喜欢文学,可叶凡从来就不喜欢写一些臃肿的文字,只是喜欢一些简短的文字,因为那么多字,其实就是在说一些大家都知道的废话,所以,他本来大学的时候有可能成为一个月薪过万的网络写手,他放弃了。

虽然喜欢工作,可叶凡不喜欢那些朝九晚五的工作,看着那些人放着浪费的休闲时间不去思考自己为什么要前进,却愿意将一切归咎于自己太忙,所以,他放弃了全国五百强的公司的高薪职业,回到了自己的老家,每天过的浑浑噩噩。

虽然有喜欢的人,可是他不是个长情的人,就像是《遥远的救世主》里主人公丁元英的话那样,从古到今,有几个男人能够将自己酿到淡而又淡的名贵,这不是明知不可为而为的事,能混就混吧,所以,他虽然交了不少女朋友,可是最后都是分手。

虽然有喜欢的地方,可是他不是个耐着性子看完风景的人,所以,看完照片,他总习惯低头想着,自己是去过了那些地方了,这就是他的思维。

所以,三十岁的那一年,他和几个朋友在那个三线城市的小酒吧里喝了酒,醉醺醺地一人走在街道上,只感觉自己似乎有点迷糊了,看着都市的霓虹似乎离自己也远去了,迷迷糊糊的,他躺在路边睡着了。

“小心。”一个稚嫩的声音将他从睡梦中叫醒,然后他就看到是一个坑,不大,也就半米深,不过这个水坑陌生啊,而且还带着一丝凉意,只是刚才让自己小心的那个声音变成了幸灾乐祸了,“哈哈,凡子,你也有今天,让你不看路。”

他皱了皱眉头,从水坑里爬出来,迷茫地看了看四周,这里让他有种陌生而又熟悉的感觉,一抬头看到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坐在自行车上,晃荡着左腿,一脸得意的模样,这人有点熟悉,不过他今年不是已经应该已经成球了吗?怎么还是这么瘦啊?

而在他的后面,一个一脸冷酷的家伙也在,他倒没嘲讽,不过这小子似乎自从出生了就这个模样,话很少,身体瘦高,可能是因为家教的缘故,他做事做人都简单而又死板。

刚才的那个笑呵呵的家伙是自己的死党兼职发小—郭晓军。而这个很酷的家伙,则是自己的发小兼职邻居李霄鹏。

这俩人怎么会在这里?他们俩个,郭晓军一直都是个没心思的憨厚孩子,自己还记得他之所以三十岁才结婚,是因为个子不高,人也胖乎乎的,工作一般,家里还有一个弟弟,父亲虽然给他盖了房子,但是上过学的人一般是不可能在家里结婚的,所以,那个房子现在反而成为讽刺了。而李霄鹏呢,因为高中的时候,身体不好,最后连大学都没上,只能去南方打工,后来,三十岁的时候还没结婚,最后的消息,就是自己三十岁的时候,他还是在外面,连续七八年都没有回家,不知道是因为不想回家还是担心回家之后没脸见人呢。

难道是梦?

叶凡感觉脑子里很乱,纷乱的很,说句别人不相信的话,叶凡自从上了高中,特别是高二之后,他对于高二到大学时候的记忆几乎全部模糊了,只记住几个人,而从小学到高二这段记忆,一点一滴,年月都分毫不差,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喂,凡子,你摔坏脑子了?还不起来?你这身白色衬衫可是沾不得泥水,看你今天回家,你妈非得说你不可。”郭晓军的话让叶凡一下子站起来了,结果身体一颤抖,没办法啊,不冷才怪呢,虽然九月份的天还是挺热的,但是前段时间一直下雨,所以空气的温度还是不高,他一起来,就感觉身体宛如被冰块擦过了一样。

低头看着自己的白色衬衫已经脏了一半,还好水坑不大,加上自己的车子撑着自己,他的裤子只是湿了一个裤脚,而长筒的水靴裹着膝盖上面,很紧,所以没进水。

“都怪你小子,非要怪叫,走了。”甩了甩手,叶凡不想让郭晓军发现自己的不同,虽然说他感觉自己似乎是穿越了,重生了,可是前生一直都在那里傻乎乎的过着,对于未来,他其实还是很迷茫的。

自行车是后来不怎么见的,叶凡一直发育的很好,个子也挺高的,虽然不是最高的,可是班级里也有前几的呢,推了一下车子直接甩腿而上,而郭晓军和李霄鹏跟在后面,三人一起出去玩的时候,他总是头头,虽然郭晓军总是闯祸,不过有事也是这小子顶着。

虽然感觉自己的胸口还凉飕飕的,不过现在的空气的确比十几年后的空气好多了,两边的树也多,只是该死的路不如以后的。当时为了上面的要求,可是水泥路呢,而现在呢,是黄泥路,而且属于一年需要修十遍八遍的那种,为什么会这样子呢,每次修路都是找人整理了一下,找点碎石子铺铺就算完了,你说能好到哪里?

其实呢,从村子里到学校也不远,不过对于当初的那个只有去过隔壁镇上赶会的叶凡来说,这个距离,不短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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