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分鐘后,车子开进了旅馆的停车场,我们没有带行李,一派轻松的下车,内心却各自装满不同的沉重。
「乾脆走了。」他在旅馆的门口停下来。
「都已经到这里了,我无所谓,你泡的时候我去街上逛逛就好了。」
「这样我还要担心你会不会被猴子抓走,泡得也不安心。」
他在拋球给我接,如果我接住又丢回去,我们就会回到原来的样子。
还好,挖苦他已经是我配备好的程式,不用上发条也会运作。
「我才要担心你会不会故意跑错房间,然后我就要去警察局把全裸的你领回来。」
「这样你就赚到了。」
「白痴。」
说完我们两个人相视而笑,我们对时,约定一小时后我再回来找他。
结果我还没走超过十步,就听到他在后面叫我。
「怎样?」我大喊,但他不回答我,只挥手叫我过去,我只好走过去看他到底要干嘛。
「两个人,使用优待卷。」他开心的拋了个媚眼给柜檯的大姐。
「你们的汤屋是102室,就在旁边,使用时间一个小时,盥洗用品和浴巾都在里面了。」柜檯大姐拿出钥匙、两个杯水和花生米类的零食包给我们。
「这是怎么回事啊?」
「先进去再说。」
「为什么我要跟你进去啊?」
「她说一个人不能泡汤屋,一定要两个人以上,因为怕发生意外。」
「什么?」
「就是泡到一半昏倒这里就变凶宅了。」
「那有这么夸张。」
「当然有,所以你跟我一起泡吧,反正这本来就是要证明我们纯友谊之旅不是吗?」
「你这是霸王硬上弓吧!」我发现自己用错形容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