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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第1页)

正在家人为某甲的病情一筹莫展时,有一神医突然登门造访,跟这家人说,某甲的命能保住,脚也能保住,但是,有一个条件‐‐需要换脚!

‐‐换脚?我们不难想象某甲及其家人听到此话的惊诧。

‐‐对,换脚!神医镇定地,充满自信地说。

换了脚,病就能好吗?好不了,肢体残破,如何面对地底下的先人?若保持原样,他日至少还留有一具囫囵尸首。

可以想象,家人的种种责难如风雹一样向神医袭来,可是,都被神医四两拨千斤般的轻易化解。说不定,他还举了几个某甲早已耳闻的已经治愈的病例。

某家及其家人在超极自信的神医面前,也不得不折服。他们答应下来,反正死马当活马医吧!

问题又随之而来,活生生的、好模好样的脚谁能舍得从身上砍下来,换给别人啊!

某甲的病情又耽误不得,唯一的办法就是,找一个双脚健康的刚死之人,趁脚还保持着某种程度的活性,抓紧移植过来。

而胡人康乙,恰好是离某甲家最近的候选人。

某甲开始的时候坚决不同意,出于他以往的癖好和对胡人的隔膜: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脚也万万要不得。

可是,此时此刻,生存还是死亡,是个问题:不想换,那就得死!

在死亡的阴影和家人的规劝之下,某甲只得屈服了神医的安排。

而康乙一家之所以答应这件事,一方面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另一方面,康乙已死,不能复生,倘若他的双脚还活着,也还是个念想。此外,胡人重利,又没有&ldo;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rdo;之类的教条,换脚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心理负担。作为回报,某甲家里一定向康乙家人许诺了金钱上的回报,而且价值不菲……

于是,两家一拍即合。各项准备都很顺利,手术如期进行。

对我们这些外行人的想象中,异体移植应该比自体再植难度大得多。不过,医学专家提出了相反的意见,这里有些专门的知识似乎应该普及一下。

现代医学研究和临床实验表明,单从手术难度的层面来看,异体移植比自体再植还要容易一些。

异体手脚移植主要难度是免疫方面的问题。现在国内外解决内脏器官异体移植排拆反应的经验较多,而对异体手脚移植解决排拆的经验较少。

因为手足是一个复合组织器官,它所包含的组织种类较多,发生排拆反应的机理也较复杂,并且,由于手还包含有骨髓,异体手移植时还存在移植物排宿主的问题。

从排拆反应研究的角度来看,异体手移植比内脏器官移植意义更大。(以上是我查的相关资料,出自中华手外科论坛。)

总结起来,主要包括两点:1、异体移植,手术时技术难度较小。2术后的排异反应是个大问题。如果能够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异体移植也就算真正成功了。

关于唐朝这个故事,后来的事我们已经知道了,虽然是异体移植,手术却非常成功,某甲保住了性命。

在麻药的助力之下,经过了排异反应的考验,昏迷数日的某甲,从昏睡中醒来,真的有再度为人之感!

其后遗症是胡人之子的拳拳孝心,令他不堪其扰。

至于那个进入冥界,由神仙换腿的故事,不过是一个搪塞外人的借口。作为汉人的某甲,突然长出了一双胡人的脚,搁谁都得表示一下关注。

他们编这段瞎话出来,其原因,是那神医并不想别人知道,自己掌握了这项高精尖的、超越时代的技术。

为什么呢?

有神医华佗的前车之鉴,再也没有人敢去争神医这个头衔了!

原文如下:

晋元帝世,有甲者,衣冠族姓,暴病亡,见人将上天,诣司命,司命更推校,算历未尽,不应枉召。主者发遣令还。甲尤脚痛,不能行,无缘得归。主者数人共愁,相谓曰:&ldo;甲若卒以脚痛不能归,我等坐枉人之罪。&rdo;遂相率具白司命。司命思之良久,曰:适新召胡人康乙者,在西门外。此人当遂死,其脚甚健,易之,彼此无损。主者承教出,将易之。胡形体甚丑,脚殊可恶,甲终不肯。主者曰。君若不易,便长决留此耳。不获已,遂听之。主者令二并闭目,倏忽,二人脚(&ldo;脚&rdo;原作&ldo;却&rdo;,据明抄本改)已各易矣。仍即遣之,豁然复生,具为家人说。发视,果是胡脚,丛毛连结,且胡臭。甲本士,爱玩手足。而忽得此,了不欲见。虽获更活,每惆怅,殆欲如死。旁人见识此胡者,死犹未殡,家近在茄子浦。甲亲往视胡尸。果见其脚著胡体。正当殡敛。对之泣。胡儿并有至性。每节朔。儿并悲思。驰往,抱甲脚号啕。忽行路相逢,便攀援啼哭。为此每出入时,恒令人守门,以防胡子。终身憎秽,未曾娱视。虽三伏盛署,必复重衣,无暂露也。(出《幽冥录》)

32、变脸(题目我还没有想好,姑且这么叫吧)

唐代郓州有个姓关的人,任职州司法(官职名),他的名字已经失传,方便起见,我们姑且就叫他关司法吧。

关氏家境虽然不是十分富有,但在州府任职,俸禄收入不少,也算是一个小康之家。日常颇有几个仆妇供驱使,干些端茶倒水,生火做饭,缝补浆洗之类的活计,使得关某的妻子能够倒出功夫来相夫教子,闲时也能同女伴在一起做做女红,或者是说笑逗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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