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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沈欢还是个守财奴(第1页)

因为这次的野山猪皮毛实在太厚,霍启山直接扒皮,很快就把外表处理干净了,这次的野山猪是公的和上次的那头是母的不一样,因为猪肉的难闻的气味实在比上次那头更大一些,身上的毛发更厚。

霍启山肢解完了这头野山猪之后,又立马把梅花鹿给扒皮了,这个季节梅花鹿可是很抢手的,很多达官贵人都抢着购买,肉质结实细嫩,秋天又超补人,不像是猪肉、羊肉、牛肉这种能经常买到的,梅花鹿肉更为稀缺着,物以稀为贵,这就能赚更多钱了。

沈欢一边搬动着霍启山切割下来的肉块放好,一边盘算着这些肉能卖多少钱,哪块自己吃,哪块拿去卖,想得嘴角上扬,怎么压都压不下来了。

霍启山看着沈欢那财迷一样的看着这些肉块,整个人都乐滋滋的,像个守财奴一样。

全部整理好了之后,沈欢把一只猪腿和一大块鹿肉留给自家吃,像这么大的猪腿都可以做很多腊肉干了,多放些盐和花椒、八角这些腌制,能更好的去骚味了。

而鹿肉自己就舍不得留那么多了,霍启山去那么危险的地方就是为了多赚点钱好挨过这里寒冷的冬天,当这里开始入冬时,可是会下雪的,村里下的雪厚,山上下的雪就更加厚了,所以冬天要是经常下雪就不能上去打猎,只能在入冬前多赚钱了。

所以虽然鹿肉很补,沈欢也不敢多留一点,何况现在桶里还有那么多下水了,所以能拿出去卖好价钱的,基本都放进箩筐里了,况且鹿肉的下水也是很补、很好吃的,放足卤料,卤得也超级香。

沈欢看到剩余的事情没有多少了,看到霍启山身上还是满是血迹,连忙催促道:

“霍启山,你去洗澡吧,这些剩余的我来整理就可以了,现在也很晚了。”

“恩恩。”

“你肚子饿吗?”忽的,沈欢才想起霍启山回来到现在都还没吃过东西,一直忙着整这些猎物,自己也都忘记了。

“有点。”

“那行,你先去洗澡,我整理好这里,等你出来后我去做点宵夜给你吃。”

“恩恩。”

看到霍启山已经去洗澡了,沈欢连忙把剩余的肉块放进担子里面,这些都是竹子编制的箩筐,渗出来的血水都能流出来,这都不用担心血水会积着影响口感了。

没多久之后,霍启山洗完澡出来,身上只是随意得裹着衣服,露出麦色的肌肤,健硕的胸肌,麻布腰带随意得系在劲瘦的腰上,拿着毛巾正擦拭着头发。

沈欢就站在门口,突然间看到这样若隐若现的美色,沈欢呼吸一紧,惊喜得手都握紧了,妈的,这男人身材真绝了!

这死男人在色诱吗?在厨房?如果是,其实我现在也可以的,胖是胖了点了,男人行就好了。

“不是要做宵夜了吗?”霍启山看着紧盯着自己看得一愣一愣的沈欢,开口温馨的提醒道,然后伸手把敞开的衣领给整理了下。

“好。”沈欢听到后,老脸都通红了。

妈的,等有一天老娘变瘦、变美之后,不撩拨死你这死男人都不姓沈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小女子报仇,一年都是晚,老娘一定要一年瘦下来。

沈欢愤愤的走进厨房里,刚好把剩余没吃的腊肉块就直接丢进锅里煮开了,傍晚的时候,自己和小宝刚好吃了柿子干,晚上吃的糙米饭刚刚好剩余一碗,蒸热了就可以给霍启山吃了,再挑把荠菜炒在一起就可以了。

狗男人不需要做得太好吃,随便做做就好了。

等到沈欢把菜端到堂屋时,霍启山还在保养他的工具,这次能猎杀那么多猎物,他的工具也是功不可没。

“霍启山,可以吃饭了,赶紧吃完了就回去睡觉了,明天你还得早起拿猎物去镇上呢。”

“好,你不吃吗?”霍启山看到小胖子要回去里屋了,连忙问道,都做了这么多事情了,小胖子也该饿了。

“不吃,我要减肥!你快吃饭。”沈欢恶狠狠的说道。

沈欢催促着霍启山赶紧吃饭,做完这些后,自己就回去里屋睡觉了,自己还得减肥,不能吃宵夜,虽然有点饿了,但是离两位数还很远,要撩拨男人,得坚持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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