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希文醒来的时候,还觉得自己在梦中。
雨后森林跟玫瑰花的香气,几乎已经消散光了,只剩淡淡的一丝丝,交缠着,仿佛下过雨的玫瑰森林。
雨水流过玫瑰的每一片花瓣,将之浸润得鲜嫩艳红。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通风口,照在简希文脸上。他懒懒地躺在防潮垫上,不想动。睡袋盖在他身上,很暖和。他翻了个身,发现任和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起床了,帐篷的另一侧是空的。
简希文抱紧睡袋,侧躺着看空掉的那一侧。
昨晚上临时标记完,他觉得冷,抱着任和不放,就这么睡了一晚上。
现在想想,自己好像中邪了一样。
信息素果然是很邪门的东西,闻了任和的味道后,整个人跟喝了酒一样,都傻了,抱着任和不放,让他临时标记自己,还说了那么多丢人的话……
但是任和……
简希文抱着被子傻笑。
任和也跟喝醉了一样,咬了他的脖子,很轻很浅的一下。但那种别人的信息素注入自己腺体的感觉太独特太难忘了,简希文此刻还能回忆起那种全身发抖、血液发热的感觉。任和大概还有最后一丝理智,不敢咬得太深,只一下,很快就放开了他的腺体。
但一直舔。
一直舔简希文的腺体,用湿软炙热的舌头,来回地舔,一下下,好像猛兽在舔自己最珍爱的宝物,舔得简希文都害怕腺体会融化掉。他挣扎了的,轻轻地请求:“别舔了。”然后任和跟发狂一样,开始用牙齿咬。腺体是多么脆弱的东西,任和竟然用牙齿咬!用牙齿叼起来那一小块嫩肉,然后用舌头轻轻舔。
太可怕了。
原来任和信息素上头后是这样的。
他还以为像任和这么严肃古板的人,即使信息素紊乱,也不会失控,不会产生欲望。
他抱着任和睡觉时,任和也抱着他,还一直不停舔着、亲着他的腺体,极度迷恋他的信息素的样子。
他迷迷糊糊,在昏睡过去前问了一句:“好闻吗?”
身后只传来一个字,嗓音低沉沙哑。
“香。”
简希文坐起来,按下嘴角上扬的弧度,决定今天要很高冷。
什么嘛,他还以为任和很严肃古板,原来也迷恋他的信息素味道迷恋到不行了。三十四岁的人了,竟然还跟没见过世面的十八岁Alpha一样,疯狂舔着Omega的腺体,恨不得吃下肚子。
任和的外套叠得整整齐齐,就放在简希文旁边。
清晨的深山很冷,简希文自然而然就把外套穿上了。他叠好睡袋,鬼使神差拿起来闻了闻,果然在上面闻到了淡淡的雨后森林味道,还有玫瑰的香气。大概因为临时标记的关系,两种味道微妙地融合在一起了,玫瑰好像自始至终就在森林里发芽、开花一样,与泥土、灌木丛、树叶等等一切气味完美融合在一起。
标记时,Alpha将自己的信息素注入Omega的腺体,两者的信息素发生微妙的融合变化,Omega的信息素味道会变得与未标记时不太一样,Alpha身上也会染上Omega的味道,向别人宣告,他们是被标记标记了别人的人。
想到这里,简希文缩回拉帐篷的手,磨磨蹭蹭从自己包里翻出颈环戴上。
一出帐篷,简希文就被清晨的冷空气激得打了一个喷嚏。
在两个帐篷中间烧水的任和立刻看了过来。
任和看上去跟之前每一天没什么不一样,穿着黑色的速干衣、登山裤,明明很丑的衣服竟然还有点帅气。
“喝点热水。”任和说。
简希文走过去,接过自己的水杯,里面已经盛好了热水。
“有点烫,喝慢点。”任和说,转过头去继续盯着钢杯里的水,好像在煮什么美味食物一样。
简希文站在任和身边,慢慢喝着水杯里的水,难得的,词穷了。
太阳还没完全升起,阳光与雾气氤氲一片,天空是浅金夹杂着粉色,使这个早晨,成了一个带着梦幻色彩的早晨。昨天因为大雨汹涌的山溪水,今天已经恢复平静了,显出一种宝石光泽般的蓝绿色。
简希文站着,看着这一切跟任和沉默的背,有种热意从心脏深处蔓延到四肢百骸,在身体里叫嚣。
是创作的欲望。
他急匆匆跑回帐篷,翻出自己的手机。
节目组不让带手机,因为手机在山里没有信号。简希文嘴上答应了,其实偷偷藏在包里。他随时随地都带着手机,为了防止像现在这种突如其来的创作冲动。有时候灵感一闪而过,不记下来就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