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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1页)

个七八成,镇子还是挺大的。

毛鹏程一边走着,一边看着白水镇的一些建筑,一边与身边的谭莎莎说着话,心情也慢慢好起来,似乎刚才的不快已经一扫而光。

两人从学校的校门走到马路上不到四分钟,这里本来也就属于镇子的一部分,而且也不算是镇郊,虽然说没有镇汽车站那么繁华与热闹,但这里买菜购物也还是挺方便的,这个是毛鹏程后来才发现的。

一走下学校门口的这个小小的斜坡,几个开摩托车的马上就跟了过来,而且其中有一个还戴着墨镜,毛鹏程一看那三个骑摩托车的,以为他们要来干什么呢?走近了才知道,原来是来拉客的,他们一看毛鹏程与谭莎莎从学校门口出来,便已经注意上了,原来是几个搞摩托出租的,毛鹏程顿觉无趣,摩托车司机问他们要不要坐乘车,毛鹏程有搭不理的,他没有兴趣与他们闲聊,更不想与他们有什么话说,因此,一句话也没有对他们说,只顾着与谭莎莎继续聊着天,看着街两边店面不少,可就是没有看到一家像样的饭店,毛鹏程突然间有点烦了,他妈的,怎么都是些小饭店,大多只有一间大厅,里面是做菜的小单间,加卫生间,这么小的饭店怎么好意思叫谭莎莎一起吃饭呢,毛鹏程肚子早已日饿得不行,可是像样的饭店又是那样的难找,毛鹏程好心烦躁,越走越要消耗体力,那岂不更饿,可是他又实在没有脸面没有胆量去那种小饭让吃饭,自己如果只是一个人,吃吃也无妨,可是身边有这么一位姿色出众的大美人……毛鹏程没辙,只得硬着头皮继续往前走,身边走着的是谭莎莎,也是没有办法,毕竟毛鹏程是第一次来白水镇,他怎么会知道哪里有好些的饭店呢?他又不是神仙,看来谭莎莎也是够饿的了,因为他走在毛鹏程的旁边一开始还谈兴很浓,慢慢地他也不怎么说话了,因为她也饿得很,毛鹏程连饥带渴,心情可想而知了,他既是如此,相信身边的美女谭莎莎也不会好到那儿去,他们现在的目的非常明确,那就是找一家饭馆,说具体点是一家过得去的饭馆就行。

第三十八章  与美女第一次共进午餐(2)

毛鹏程真想折回去到刚才自己看到的那几家小饭让随便吃点什么算了,饿得实在有点难受,可是毛鹏程还是怕谭莎莎到时候笑话自己,这时候,肚子与面子究竟哪个重要呢?其实对毛鹏程来说,都很重要,不过,对一个男人来说,有的时候,肚子问题其实远没有面子那么关注,不是有种说法“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张脸”吗?所谓脸不就是面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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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莎莎似乎看出了毛鹏程内心的难受,于是笑着说道:干脆我们随便买点什么吃得了,或者我们就去小饭馆吃吧,这地方要找家好一点的饭馆还真有点难,不说难于上青天,至少也是难得你不想再找。

功夫不负有心人,毛鹏程终于发现了一家不错的酒店,还几层楼呢。毛鹏程脸上立马堆上了笑,对着一旁的谭莎莎狂欢道:哇,终于找到了。

说着,毛鹏程招呼谭莎莎往酒店奔了过去,进了酒店,才发现,这里面场面并不是太大,不过比起那些小饭馆来说,已经是相当的不错了,毛鹏程与谭莎莎找了一个靠窗的餐桌坐了下来,这里是一楼,是大厅式的,不有二楼的包厢,毛鹏程本想去包厢的,但继而一想,我和谭莎莎还是第一次见面,而且是因为同事的关系才认识,第一次吃饭就去包厢,有点不妥,更有一点不雅,再说了,我也没有打算要追她呀,算了,干脆就吃大厅吧。

一会儿,服务小姐走了过来,毛鹏程问谭莎莎:你喜欢吃什么菜呀?

“我随便,什么都吃”。

“真的呀”。

“那还有假,我是口吃四方。夸张了一点。”

“两人每人点了两个菜,毛鹏程喜欢吃猪肚,他一看菜单上有猪肚这道菜,于是二话没说,就点了它,毛鹏程还特别喜欢吃鱼,于是他又点了一个他特有吃的清蒸草鱼。

谭莎莎喜欢点了一道啤酒鸭与一道猪大肠。再要一个小菜,这就算齐了,就两个人吃饭,再说了,这也是一次普通的吃饭,没有必要搞得太隆重,两人点好后,都说好,于是菜就算是点好了。服务小姐写好了菜单后,问道:要喝酒吗?这一问还真是把毛鹏程给问愣了,因为刚才饿得两眼发昏,毛鹏程已经没有喝酒的念头了,只想着快点能够有饭吃,不至于让自己的胃再闹抗议,再闹抗议,说不定就真要得胃病了。毛鹏程一看服务小姐站在原地没有动,于是立刻将眼光扫向了谭莎莎,谭莎莎发现毛鹏程看着她,知道他是在向自己征求意见,于是微笑着对服务小姐说道:我听他的。

毛鹏程明白这句话的意思,既然听我的,说明她是喝酒的,一般来说,女人都是这样,如果她不会喝酒,他一般不会说“听他的”,她会直截了当地回复说“我不会喝酒,你喝吧”。于是毛鹏程对着服务小姐说道:给我们来两瓶燕京啤酒吧。

两人无事可干,于是无话找话说,无非就是问些鸡毛蒜皮的事情,无关痛痒。不一会儿,就开始上菜了,毛鹏程一看首先就来了一盘水蒸草鱼,心里那个美呀,简直无以言表。不过毛鹏程再饿总不能马上就开吃吧,于是他拿起一瓶啤酒,打开了盖子,为谭莎莎倒满了一杯,谭莎莎并未拒绝,看来,毛鹏程的确没有说错,谭莎莎确实会喝酒。

毛鹏程举起酒杯对着美丽的谭莎莎道:来,为我们自己接风洗尘,同时也是我们第一次认识干杯,谭莎莎随即应声道:干。于是两人一扬脖子,都把一杯啤酒喝了个见底。

毛鹏程又将酒给倒上,又很热情地叫谭莎莎吃菜。谭莎莎看来是个见过世面的人,一点都不慌乱,更没有表现得不自然,她好象就是在自己家里吃饭一样,显得很随意,这让毛鹏程很是高兴,觉得谭莎莎这个人还好相处,不像有的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让人猜不准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可是谭莎莎不是这样的人,谭莎莎其实也发现毛鹏程这个人挺有意思的,所以才会与他说话这么投机,这么有话说。俗话说,人逢知己千杯少。想想又何尝不是这个道理呢?当然毛鹏程与谭莎莎还算不上什么知己,可是人世间往往就是这样,有缘的人有一天总是很熟识对方,会走到一起,当然,这个走到一起并不是说一定就要结婚,有时只是一种子很要好的朋友的意思。所谓知己也是朋友中的一种,而且知己并不一定指异性,同性之间同样存在知己,或许更多。

喝了一杯酒后,毛鹏程便叫谭莎莎添饭,不过他并没有帮谭莎莎端饭,他只是把饭盆递给了谭莎莎,叫她自己盛,谭莎莎盛了一平碗饭,毛鹏程便也端起来了饭碗,往饭碗里盛了一碗饭,因为他确实很饿,再说了,空腹喝酒并不是什么好习惯,一方面容易醉,另一方面也伤身,毛鹏程觉得没有必要这个逞什么英雄。吃了一碗饭,两人又开始喝酒,不过这一次谭莎莎没有再喝满杯,毕竟他是女人,他怕自己喝醉了丑态百出,或者出什么洋相,毛鹏程也没有勉强她,人家是女人,你勉强别人干吗呢?莫非你对别人有不良用心,或者垂涎别人的美貌。其实毛鹏程是个性欲很强的人,但他绝对不会乘人之危,或者下流无耻,他还是很讲义气的。

吃饭的时候,毛鹏程了解到谭莎莎来自天鹏市区,她家就住在天鹏市内,家里就她一根独苗苗,父母并不是什么高官,他父亲是天鹏市文化局的一个科长,他母亲则是天鹏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内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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