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走几步,孙云便道:“王爷,听闻枫叶可做成书签,我给你制几片可好?”
“好。”永王点点头,表足了夫君该有的态度。
孙云蹦蹦跳跳的绕在他身边,得到他的同意高兴的指着旁边头顶上的枫叶道:“王爷,我够不着,你帮我摘下来好不好?”
“阿云,脏活累活,下人做即可,怎么能让王爷做呢?”
一个是处处使唤永王的刁蛮女,一个是温柔贤惠处处替永王考虑的得体大方闺秀,抛开个人感情,怕是有许多人觉得霍丹兰好。
且霍丹兰此话诛心,永王帮了,就是孙云将他当下人使,但若不帮,孙云难过。
若换个看重身份面子的男人,此时必然是唤下人来办,但永王没什么出息,唯独对妻子好,他伸手将孙云指的枫叶摘下来,递过去,“若不够,告诉我。”
“恩。”孙云点头,跟小鸡啄米似的。
赵淑与卫廷司悄悄跟在后头,看了永王与孙云的互动,卫廷司低眸问赵淑,“淑淑不给我制张书签?”
“我又不是孙云,本郡主敕封超品,比宫里的庶出公主还要尊贵,凭什么给你做这做那?”话虽如此说,但眼眸却在瞄哪一片枫叶好。
卫廷司岂能看不出她的嘴硬,也不揭穿,只是装作受伤的道:“好好好,本帅给郡主制几张可好?有其父必有其女。”
他是个行动派,说话间,已开始伸手摘枫叶。
赵淑噗一声笑了出来,什么逻辑。
ps:“笔架沾窗雨,书签映隙曛。”——唐·杜甫《题柏大兄弟山居屋壁》,古代也是有书签的。手榴弹和地雷,中国古代也有,若不信,大家可以去查资料。(未完待续。)
第三十章 嘴毒
满目火红,秋风徐徐,吹落一片片枫叶,人走在小路上,远远看去,只有唯美二字可形容此时此刻此人此景。
不过赵淑没时间欣赏风景,可以说不管是走在前头的人,还是跟在后头的人都没心思看风景。
霍丹兰忍了忍,差点没忍住甩袖而去,但她掌家那么些年,岂是那么容易被气走的?
她没被气走,孙云就开心了,又可以继续撒娇秀恩爱。
只听,孙云兴奋的道:“王爷,我刚才看到有野鸡,就在那儿,你看见没有?”
额……赵淑被孙云的话雷到了,风景如画不去欣赏,反而瞄准野鸡,不过野鸡是公认的野味之王,循着孙云手指的方向看去,要是能在外面吃到叫花鸡便好了。
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赵淑这般想,孙云已经说了,“王爷,你看到没有啊,让人抓来咱们烤了吃可好?”
“阿云,你又要犯杀孽了,何故要为难一只野鸡?”霍丹兰还真是不留余地的打击孙云。
不过,都是千年的狐狸玩什么聊斋?
孙云转身,女霸王的看着霍丹兰,“霍姑娘吃熊掌鲍鱼的时候怎么没说不可杀生?”
“你!”霍丹兰气极,脸色已经没办法再维持微笑,以前相处的时候也没发现孙云是个如此难缠的人,伸手不打笑脸人,难道不知?如此没有教养!
孙云才不管她开不开心,也不会去想风景如画要吟诗作对,她现在饿,身边跟着个霍丹兰更饿!
永王看到霍丹兰脸色骤冷,而孙云眉眼之中虽也是冷冰冰的,但眼底的笑意却掩不住,他无奈的摇摇头,然而道:“翻过枫山有个庄子,你若想吃,我让人给你捉一只即可,找庄子的主人借些盐巴。”
“恩恩,王爷真好,我走累了,你背我好不好?”孙云话虽是冲着孙云说的,但眼眸却看着霍丹兰。
按理说尚未成亲,两人该避嫌才是,但孙云又不在乎,她就是看不惯有人打扰她跟永王的二人世界,且此人还一副要抢走永王的架势。
所以,管她什么礼数,她开心就好,谁敢说半句不是,她定让那人后悔来到这个世上!
永王犹豫了,孙云还在孝期,叫她出来已是不对,若还有过分的肢体接触,怕是唾沫星子要将她淹没了。
“我牵着你走,可好?”他问。
“不好,坡太陡了,我走不动,拉着我也走不动。”孙云这一刻变身娇娇女,娇贵得人神共愤。
霍丹兰站在两人身后,双手握成拳,低着眉眼,忍着要爆发的脾气。
孙云盯着她看,心想着怎么还不走,脸皮怎么那么厚……
永王望了一眼确实蛮陡的山坡,山路崎岖难爬,女孩子确实脚力弱些,但霍丹兰在此处,传出去对孙云的名声有影响可怎好?
于是,永王转头看向霍丹兰,也不说话,但意思很明显,就是霍姑娘你回府吧,本王要背未来王妃上坡,你在本王不方便行事。
霍丹兰一颗心都碎了,他竟给她难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