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儿叫我到小艇上去搬他带来的东西。有五十镑一袋玉米,一大块腌猪肉,有火药和
四加仑一罐威士忌酒。还有一本书,两张装火药时用的报纸②,还有一些粗麻绳③。我挑回
了一批,回来在船头上坐着歇口气。我把一切在心里过了一遍,我思量着,我逃往林子里去
时,不妨把那杆枪和几根钓鱼竿一起带走。我估计,我也不会固定耽在一处地方,肯定会周
游各地到处流浪,多半是在晚上走动,靠了打猎、钓鱼维持生计,并且会走得好远好远,老
头儿也好,寡妇也好,永远也不会找到我。我估摸,今晚上,爸爸会酩酊大醉,他一醉,我
就锯断木头逃出去。我一心一意想着这一些,竟然忘掉了我已耽了多少时间,后来爸爸吼了
起来,骂我是睡着了,还是淹死了。
①诺顿版注:哈克不愿受到镇上生活中的种种限制,喜欢林中自由自在的生活。但
当时尚未决意出逃,后来因为担心自己有生命危险,这才决心出走。这也表明了这本小说中
描绘的自由这个概念中的一个方面。
②诺顿版注:指当时用以包装枪和火药等物件的东西。
③诺顿版注:指由亚麻或大麻做成的一股一股的绳子。
我把这些东西一样样搬进了木屋,这时候,天已经擦黑。我烧晚饭的时候,老头儿开始
大口喝起来。酒兴一上来,便又痛饮起来。他在镇上就已经喝醉了。在脏水沟里躺了整整一
个晚上。他那个时刻啊,可真够瞧的。人家一见这模样,还以为是个亚当再世呢,全身到处
是污泥。只要一发酒疯,就会猛烈攻击政府。在这一回,他说道:
“还把它叫做政府哩!嘿,你看吧,你看它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东西。还有这样的法律
哩,硬要把人家的儿子给抢走——可那是人家的亲生儿子啊,他花了多少心血,曾经多么耽
心受怕;又花了多少钱啊。正是这样一个人,终于把儿子抚养成人,正准备开始干活挣钱
了,能给他出点儿力,好叫他喘一口气了,可恰恰在这个时刻,法律出场了,朝他猛冲过
来。可人家还把它叫做政府哩!还不光是这样,法律还给撒切尔法官撑腰,帮着他夺去我的
财产。法律干的就是这么一档子事。法律硬是夺去了一个人的六千多块大洋,把他挤在这么
一间破旧的木屋里,叫他披上一件猪狗不如的衣服,到处转悠。他们还把这个叫做政府哩!
在这样的政府下面,一个人连权利都得不到保障。我有时候真有个狠心思袭上心头,打算一
跺脚,从此永远离开这个国家,永不回头。是啊,我就是这样对他们说的。我当了撒切尔的
面这样对他说过了的。很多人听到了我说的话,能把我说过的话说清楚。我说过,这个倒霉
的国家,我看得一分不值,决心一走了事,永远不再回还。我说的就是原原本本的这些话。
再说,看看这顶帽子——要是这还能算是帽子的话——帽顶往上耸起,帽檐往下垂,竟然垂
到了我下巴望儿下边,这还叫什么帽子,还不如说是我的脑袋塞在一节火炉烟囱里头了。我
说,你们看一看吧,——叫我这样的人戴上这样一顶帽子——我可是本镇上大富翁之一啊,
如果我的权利能收回的话。
“哦,这可是个了不起的政府啊,可真了不起。好,请看吧。有一个自由的黑人①,是
从俄亥俄过来的。是个黑白混血儿,皮肤跟一般白种人一样白。身上穿的是挺白的衬衫,白
得你从没有见识过。头戴一顶帽子,亮得耀眼。身上这套衣服,镇上没有人比得上这么漂
亮。还有一只金表,有金链条。还有头上镀了银的手杖——是本州最可尊敬的满头霜染的年
老的大富翁。你猜怎么着?人家说,他是大学里一位教授,能操所有各国语言,无所不知,
无所不晓,最糟糕的还不只如此而已。人家说,他在家乡的时候,还可以投票选举。这可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