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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部分(第2页)

“可不是。辞退某些人,就等于把人一家子全扔大街上。”宗恪沉思了一会儿,才又道,“我也不知道他们离开公司以后还能去做什么,东山再起的神话毕竟不会发生在每个人身上,我只能把推荐书写得好看一点,可那也没什么用。”

宗恪说这话的样子,显得很怅然。

阮沅不出声,她没想到宗恪的心竟然这么软,连这种事情都放不下。

俩人边走边逛,不多时就来到了南市口。

南市口是全城的马市,是骡马贩子的集中地,这儿到处人嚷马嘶,“味道”浓郁,各式各样的骡马或耐心、或焦躁地等待着未来的主人。宗恪原以为,这地方又脏又臭,阮沅会掩鼻皱眉,不肯进来,却没料到一见这么多马,她的兴奋劲儿居然上来了!

“天哪!好多马啊!”阮沅手舞足蹈,“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马!天堂!天堂!”

她一路说,一路用手拽拽这匹的缰绳,摸摸那匹的鼻子,又抱着马头狂亲,嘴里还叫着什么“兄弟好久不见哪!”,阮沅那样子简直像回了自己家,见了亲人。

宗恪很惊诧:“你这么喜欢马啊!”

“我当然喜欢啊!”阮沅立即说,“喜欢得不得了呢!我还会骑呢!我骑得还很好呢!”

宗恪扬了扬眉毛:“真能骑马?”

阮沅一翻眼睛:“哼,不信的话,等会儿试试就知道了。”

时间不多,宗恪没有耽搁太久,他随便挑了匹三岁的白色公马,又问阮沅想要哪一匹。

阮沅东看西瞧,挑挑拣拣了好一会儿,终于从众马之中牵出一匹来。

宗恪一瞧,乐了!

那也是匹公马,一身乌亮的黑毛,个头儿高高的,看哪儿都很好,只不过这匹马的眼睛上生有怪怪的突起,是长形的肉瘤,猛一眼看上去,活像两道画过的粗眉毛。

阮沅也咧嘴笑起来:“看出它像谁了吧?”

宗恪点点头:“蜡笔小新。”

阮沅哈哈大笑!

宗恪伸手摸了摸黑马的马头,那马从鼻子里哼哧了一声,不耐烦地把脑袋转开了,还把尾巴摔啊摔的。

“它不喜欢男的,只喜欢女的。”阮沅很得意地做了个手势,“所以呢,我是美伢,你是广志,它就是野原新之助!”

黑马像是听得懂她说话,很鲜明地打了个响鼻,然后亲昵地在阮沅身上蹭了蹭,那样子透着一股说不出的猥琐顽皮。

嗯,这下子更像了,宗恪想。

为了做成这笔生意,马贩子一个劲儿夸自己这两匹马多壮实,但是他的夸耀之词一多半都是给的宗恪那匹,阮沅在旁边听了,心里有气。

“我的这匹难道就不好么?”她凶巴巴地问。

“也好!也好!”马贩子赶忙笑道,“小的这儿卖的马,哪里会有不好的?只是这一匹嘛,公子爷记得多给它喂点,这家伙倔得很,脾气也烂,吃少了不跑路。”

阮沅笑起来:“这我知道,它不光贪吃,还好色,还爱偷懒,还喜欢恶作剧……”

马贩子眨眨眼睛,那意思像是在说,咦?你都知道啊。

两匹马一共三十两银子,宗恪给的是银票,付了帐后,他对阮沅说:“上去试试吧。”

阮沅也不客气,牵过那匹“小新”,翻身上马,骑着它来来回回跑了两圈,姿态熟练。

回到宗恪跟前,她下马来,得意洋洋地看着宗恪:“怎么样?”

宗恪很是吃惊,刚才阮沅那套动作,明显训练有素,看来她真的会骑马。

“是在哪儿学的?”他问。

“这个嘛,秘密。”阮沅说。

从马市出来,俩人上马,朝着岩松口的方向疾驰而去。出了京城,大约走了一个多钟头,岩松口就到了。

这是一座繁华程度不亚于华胤的城市,因为担任拱卫的职责,处于京畿要地,再者,来往京城的商贩官员也多,所以岩松口这块地方的人口不少,从路人脸上安详的表情可以看出,这儿和华胤一样,也是一片平静自在的乐土。

宗恪以前就曾说过,华胤民风浪漫,不太好战,却喜爱艺术和商业。

和阮沅来的那个世界有所不同,这儿也有所谓塞外和关外,关外是指的素州青玉关外,塞外则指的是定州小雍山外。一过小雍山,就是狄人的旧土,那边以广袤的荒原著称。但是到小雍山这边,气象顿时就变得柔和了。

和阮沅的思维习惯相冲突,所谓燕赵之地的刚硬大气,这种东西在华胤一代是看不着的,只能去南方青州、皖州、楚州和浚州寻觅,那边是武林人的大基地,民风一向剽悍豪阔,有所谓“青州硬骨”之称。北方,包括京师华胤在内的几个州县,土地肥沃,气候湿润,人民性格软糯,筋骨柔弱,家境普遍富裕,不喜欢征战,更钟情斯文事情比如吟诗绘画。

所以当初宗恪攻打齐帝国,北方以及中部几个州县都是最先得手的,越往南打,就越困难,直到如今,南方依然有叛乱不时发生。

到了地方,看着接近中午了,宗恪提议先找间馆子吃饭休息。俩人牵着马,溜溜达达在街上走了一会儿,阮沅指着一座酒楼道:“就这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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