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医生,可是却早已见惯了尸体,曾经在战场上,也曾为几个重伤的将士动过小型的手术,到现在,都活的好好的。战争,不能不说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它能让人在里面迅速灭亡;也能让人极速成长,优胜劣汰、物竞天择。
靴筒内的匕首,是我用惯了的万能器具。它薄如蝉翼,却锋利无比。放在火上一烤,散发着幽幽寒光。切在肉上,“嘶——”的一声,一阵肉焦的糊味传来,令人差点呕吐。
“我来吧!你出手太慢!”
房莫开口,接过我手中的匕首,照着我的方式剔除腐肉。
橘红的炉火将房间熏得热气腾腾,也照红了一切。房莫的脸俊美的像是一尊完美的雕像。很少见到这样的美男子,即使是路梏,还是稍逊他一筹。不同于司天辰的宜男宜女;不同于路梏的飘逸除尘;也不同于萧十一郎的挺拔俊朗,他的俊美完全是一种妖艳,一种从骨子了透出来的慵懒的魅惑。他时而可以像女人一样撩人蚀骨;时而却像暗夜魔王一样阴寒孤拔。到底是什么样的环境,竟然孕育出这样的男人?
我摇摇头,不想再多想下去。毕竟,他不可能属于我,我也不可能喜欢上他。美男,欣赏就好,靠的近了,容易中毒。
“你看这样可以么?”正在我胡思乱想的当口,房莫将匕首递到我面前。莹白的手指握着漆黑的刀柄,形成鲜明的对比,在橘黄色的炉火下,竟然也带着妖异的美感。
我一定是疯了!
“可以了!”我轻咳一声,找回自己的声音,从怀中掏出秘制的云南白药,轻轻撒上去。
“这是什么东西?竟能这么快止血?”
药末撒上去,没过一盏茶时间,伤口的鲜血已不再流。带血的红肉鲜亮的泛着光泽。
“我自治的,止血很有效果。”见他想伸手探向我手中瓷瓶,我连忙递给他:“送给你吧!留着以后也可以给路梏用。”
我很没胆量再去看房莫,站起身,到桌边些了一副药方,便准备收拾东西。
“放着吧!”
“啊?”我一愣。
“我会将这些都扔了!”房莫冷冷地站起身来,从床上抓起那条带血的被子,连同传单一起卷起来,扔到一边。
“为什么?都是新的。”我心疼,将东西抢过来。
“我的东西,从来不用第二遍。”冷冷地声音传来,刺伤人自尊。
是在警告我么?怪我多想?“不用第二遍——”,男人、女人也一样么?哼——,狂妄。
“对不起,我却恰恰喜欢捡人家用过的东西。”赌气般的抢过手,再不想理他。何必在这里自取其辱?我又不真的喜欢他!一个Gay,我能对他有什么幻想?
“方子已经写在桌上,你照方抓药,趁路梏现在还没有醒来,我先走了!以后,他就拜托你了。告辞!”
话说完,我就这样傻傻地抱着一团被子,开门走了出去。
室外,天早已大亮,炎炎的阳光曜撒着大地,却并不见得温暖,我紧了紧身上单薄的衣服,才想起外面的棉衣依旧还在屋内,想要回去拿,却实在转不过这个身。
沿路我向人打听回客栈的路,那床带血的锦被,便被我当酬劳赠送给了他们。
四川不似山西,经过了王晏球水淹之后,此时遍地饿殍、处处贼寇,别说是一床锦被,就算是半个发了霉的馒头,也是足以让人对你感恩戴德。
回到客栈,并没有见到萧十一郎的身影,床上的被子叠的整整齐齐,可见他也是一夜未归。
“我回来了。”
我正在收拾包袱,恰好萧十一郎推门进来。俊美细嫩的脸上带点憔悴,眼睛并不看向我,转过身去,扔了一封书信给我。
“昨天你走后,大哥托人送信来。说是有人给你的急报!”
“哦?”我慌忙接过。
“我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