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劳烦她,她都没有厌烦,还这么热心……………可见这大娘的心脏真的不错。
要是一般人,你去她家里洗个澡,她就不愿意,别说给你穿她的衣服、让你吃饭了…………………她们没赶走你就算是一件很积道的事情了。
“八点十分了。”老汉看了挂在土墙上的钟,表情一变:“刚好,八点十五分有去县城的车子,你们要快点,别到时候没赶上车子……………下一班车就要一个小时之后了。”
“叶圣,快点!”潇然连忙喊道。
大娘也急道:”我去准备准备。”
最终。
一行人,风风火火的朝着停车站点挺进。
与其说,这是一个停车站点,不如说这是路边荒野…………只不过有一个通体光滑的大石头作为标记罢了。
嘀嘀嘀!
远处,一阵喇叭声响起,从山道上出现了一辆白蓝相间的公车,朝着这里行驶而来……………不过这公车样式比较老了,应该有些年头了。
“还好赶上了。”大娘擦了擦额头的汗水,从家里跑过来,也有二百多米,按照她的体重,跑过来是有些累人的。
“运气好啊。”潇然笑道。
………………………………………………………………………………………………………………………………………………………………………………………………………………………………………………………………………………谢谢大前门的大红包,不愧是强壮社的强壮男。
,,…。。
【傻B中的战斗B,三千字】
挤上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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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这辆车内,有一股异味,让人很不舒服。
还好,车上有位置,不至于站着………………车票由大娘掏了钱,三个人三十块。
隔壁座,有个穿着时尚袒胸露背的女人,老是忍不住回头,含情脉脉的看着叶圣,犯花痴。
她为什么要看叶圣?
没有别的,就是因为叶圣长的好看,剑眉、皮肤白,鹰钩鼻,五官比例奇好。外加一身白sè长袍,这年代穿长袍的人少之又少了,当然引人注目。特别是叶圣这家伙穿着长袍还有一股儒雅君子的味道,很惹眼!谁叫他长的帅。
相比之下。
潇然很挫,很挫已经形容不了此刻的潇然了,准确的说,现在的潇然非常挫……………………引用网络的话来说,潇然就是一个标准的**丝打扮。
一身洗白的衣裤,长发披在肩膀,由于刚才跑的太快,头发还遮住了大半的脸颊,还坐在靠车窗的位置,风中凌乱,看不清容貌,试问这样的男人,谁会喜欢?…………………风头全部被叶圣盖过去了,搞的潇然无奈至极。
潇然眯着眼,无耻的想着:“是不是下次带叶圣出去之前,先揍他半个小时,把他揍成了猪头脸。那么带他在身边,也不会压住我的帅,而且还能大大的增加我的回头率。”
仔细的品位了一番,潇然觉得这个想法,很有必要实施!
人生最痛苦的事,就是在你身边有个比你帅的男人…………………人生最最最痛苦的事情,就是那名比你帅的男人,还一直跟在你身边。
潇然现在对这番话,深有体会。
一个小时后,车到了北水县城。
直到下了车,那个袒胸露背的女人还在对叶圣抛着媚眼,看来这女人花痴的很厉害。
走了两步,叶圣回头看了看那女人,被搞了个大红脸,说道:“潇然,这女人好不要脸,盯着我看了一个多小时了。”
“喏。”潇然小声说道:“这就证明你的脸,对女人有吸引力啊,这是一件好事…………我让他们看,他们还不看呢。”
“呃。”
叶圣低着头,不知道说些什么是好,被女人多看了几眼………怎么莫名有种背叛了别人的感觉,对,心里感觉有点对不起林弯师姐。
街道上,车水马龙,人际繁流,商品房一栋接一栋。这里只能算是一个普通的县城,算不上多富有。能看到大街上卖农货的人颇多,大排档是一家接着一家,把马路围堵的水泄不通。
叶圣像是一个好奇宝宝,左看右看的…………………他曾今在都市中长大,数十年都没出山门了,如今能看到外面了,难免有些感触。
“变化好大,以前没有的东西,现在也有了。”叶圣望着一个商店里面琳琅满目的商品,心底莫名的有些抵触。
这是厌世情绪………………就像是许久未出门的男人,当见到光的那天,他难免会产生一种负面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