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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部分(第2页)

饥饿的滋味是无法忍受的,一两天还可以,到第三天,刘愈也不得不做一个野人该做的事,吃草。只有肚子里有食,身体机能才能跟得上,才有力气走出这没有边际的草原。刘愈也想能在草原上打猎来猎物,也想吃肉不吃草,但他在逃亡之初就已经失去了武器,全身上下就剩下当初吴悠给他的一个望远镜,这东西在此时也半点作用都欠奉。

以前刘愈就知道,草原上也并不止一种草。不过到底有几种他也懒得管。是风吹草低见牛羊还是浅草才能没马蹄跟他没关系。真到了有一天饿的不行,非要吃这些草,他才知道当一个尝百草的神农氏是多么遭罪的事。

吃完第一口,刘愈差点连黄胆水都吐出来了,世上最难忍受的事就是挑战人类的生存底线,但他还不得不继续坐下来,找第二种草入口尝试。这是为了生存,刘愈在心中一遍一遍告诫自己。不能因为味觉的抵触而跟自己的小命过不去。草的味道各不相同,多吃几口,刘愈才发现口腔对这种令人反胃的草是有麻痹性的,吃的草越多味道越近乎于大同。

刘愈很悲哀的自嘲,看来懒惰的人适合当一只不用人圈养的野牛。

让他形容一下吃草是什么味道,其实也就是苦涩微辣,带着一种呛鼻的草汁味道。如果非要从这些草当中选择一些能入口的,刘愈也经过几天的摸索,从中掌握出窍门,嫩草可尝。如果是能吃的草根,带着稍许的甜味。味道更接近于人能接受的口味,不过吃草根的前提是把草根的泥先“擦”干净。

说“擦”,是因为在草原上找水太困难了,刘愈身上的水袋也丢了,遇到有水的地方,刘愈恨不能将所有的水都吸进自己的肚子里。他也想找一条河流,顺着河流南下,不再担心饮水的问题,但草原茫茫,想找一条河流何其困难。

且他也明白,有河流的地方一定有突厥人的部落,对他一个不会说突厥语言的汉人来说,这是相当危险的事。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况且他还是令突厥人家园不保的元凶。

饥、渴,这两件事始终伴随在刘愈身边,是关乎他生存的最大问题。当然在茫茫草原上生存,问题另外还有许多。

比如说草原夜晚的寒冷,“早穿棉袄午穿纱,抱着火炉吃西瓜”,这不但形容吐鲁番合适,在草原上也基本符合这天气条件,昼夜温差相差太大,若遇白天多云夜晚晴朗,后半夜吹点冷风,那真是冷风如猎刀,令本来就穿着一件内衣一件外衫的他在寒风中烈烈发抖。

除了寒冷,还有野兽的威胁。

一到夜晚,草原上的食肉兽,比如说野狼就开始出来活动。远远地能听到狼的嚎叫,那是一种令人觉得凄厉的示威声,好像野狼在向其他的野兽彰显他自己地盘的范围,如果声音的距离让刘愈感觉到危险,他也会停下来,等声音都远去他才敢继续赶路。

刘愈过的也是昼伏夜出的生活,因为他不敢在夜晚懈怠,睡着了怕成为野兽的点心。

草原的夏天,白天气温很高,赶路耗费体力巨大,等到上午日头开始强烈,他就会寻找遮荫的地方,休息一整天,到日落黄昏再继续赶路。

说是赶路,其实刘愈只是大致朝着一个方向在走,那就是南方,他相信只要这么走下去,早晚能看到大顺朝的边关,回到有人烟的地方。

一走,就是二十天。

刘愈也不记得到底走了多远,鞋子都磨破了一边,走路经常会被尖锐物体,刺的脚底疼,脚上的泡真是碎了又起,起了又碎,脚底起了茧子。刘愈从来没这么长时间走过路,还是在这种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情况之下,走路也成了煎熬,全凭一股信念支撑。

“老天爷!你个混球!你把老子扔这鸟不拉屎的朝代你就要负责,不能让老子死在这里!”

刘愈实在走不动道了,就会咒骂老天,这也是独自一人时唯一说话的机会。

老天将他送来这个世界,耍弄他一次就已经够了,这还要来第二次。他也终于知道活在人烟多的地方的好处,至少有力气就可以换饭吃。在草原上,力气不能制造食物,更不能制造生机。不过他也觉得庆幸,这毕竟不是荒漠,在草原上再怎么说饿不死,荒漠里吃沙子的傻事那是原始人干的,他作为文明人知道沙子从嘴里进去早晚还会原封不动出来。

也许是老天听到了他的呼唤,在草原上流亡二十一天后的上午,就在刘愈正要准备去找点嫩草吃,顺带睡和安稳觉的时候,远远的好像看到一点异样的颜色。

那种异样的颜色并非是他所苦盼的边关又或者是人烟牛羊,而是……

黄色的荒漠!又或者是戈壁滩的颜色,刘愈也终于明白这几天为何水源越来越少。

“操!诚心跟老子过不去!”

刘愈一路向南的路被堵住,他也没办法,只能折路向西,试图从别的方向走出草原。(未完待续。。)

第三百三十二章 杀人越货

连续不断的赶路,让刘愈的身体近乎透支到极限。

二十多天风餐露宿吃野草,不但营养跟不上,还带来很多后遗症。虚脱便秘,他觉得自己的脸都应该跟草色一样绿油油的,现在是一想起草的味道他就反胃,只有头脑发晕走不动道,他才会停下来找些吃的。

遇到戈壁滩是对他的另一个打击。

如果不能向南回中原,那他就要往西北走,这会离家乡越来越远,也意味着他要走更多的路才能回家。走了二十多天,他已经有点丧气,这么走下去,真不知何时是个头。每天要坐下来休息的时间越来越多,他已经实在没力气再长时间赶路。

第二十三天,刘愈向西北走了两天之后,终于水源又重新多了起来,戈壁滩也似乎远离了。刘愈还是不敢懈怠,如果前面再遇上同样的事,他只能原路返回,在戈壁滩上走那绝对是自寻死路。这天中午,他在一片土丘下面休息着,忽而好像是听见几声牛羊的叫声。

虽然睡的朦朦胧胧,但他马上从地上跳了起来,他感受到的不是一股生机,而是危险。这是草原人的地界。

两个蒙古包,睡觉前还没出现,此时已经耸立在一里多远的地方,不近不远。刘愈先看了下天,日头过正午,他赶紧拿起望远镜看向蒙古包那边,除了周围一些牲畜,没看到人影。刘愈又仔细看了一会,还是没发觉人的存在。

“这是老天爷送我的礼物?”

刘愈脸上带着一点凄惨的笑容,他知道这是异想天开。这些蒙古包和牲畜一定是有人放养的。只是不知人去了哪里。刘愈可不想错过这么好的机会。再让他吃几天的草,他非死了不可。就算是要跟威武雄壮的突厥男子拼命,他也要尝试一下再世为人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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