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正好,她们商量着去买冰沙吃。
突然,一群小学生模样的男孩冲了过来。
寂墨眼快,她走在外侧些,用身体护住盛闲期往旁边带。
盛闲期没反应过来,差点儿绊一下,又懵又火,“怎么回事?”
那群男孩子已经追赶着跑远了。
寂墨无奈,“是小孩。”
盛闲期更加生气,明艳小脸怒目,“所以说我最讨厌小孩子了!”
那语气,寂墨都没见盛闲期发这么大火过。
但之后,很多次她们再约着出去玩,直到盛闲期离开前,寂墨和她只要上街,盛闲期都走在外侧。
寂墨怀疑过,是否是巧合。
现在想来又不大像,因为寂墨记起来,偶尔寂墨走在外侧,盛闲期还会绕个弯又把她拐到了里侧。
“喂!”盛闲期突然拿胳膊轻轻撞了下寂墨,“发什么呆呢?”
寂墨回神。
“你喜欢的乐队上场了!”盛闲期提示她。
这是一支广为人知的摇滚乐队,歌曲传唱大街小巷,但其本身却没什么死忠粉。
寂墨眼睛亮起来,“我最喜欢他们的《挽留》,温柔幽怨又放手一搏。”
前奏乍响,听众们跟着呐喊,正是《挽留》。
盛闲期侧首看着近在咫尺的女人,眼睛也弯了弯,“我也是。”
她的话音淹没在了周遭的喧闹中。
寂墨听不分明,转首也冲她笑了下。
接着,两人随大众,跟着台上主唱挥动的手,也欢呼尖叫起来。
这种感受真的很奇妙。
自己这个微小的个体好像不存在了,如一颗小水珠,汇聚涓涓细流,最后融入大海。
群体的精神意志融合,音乐的游荡起伏。
音乐节结束的时候,已经十一点多了。
寂墨还算好,盛闲期声音已经有些微沙哑,但女人兴致很高,“去小酒馆喝酒吗?我刚出来的时候看了,我们民宿前面就有一家不到一百米的距离。”
“明天还有演唱会,要去r市呢。”
盛闲期点头,苦恼,“说好了听完歌一起喝酒的。”
“那就去。”
盛闲期左颊边的梨涡又陷了下去,微哑着声音,“好。”
小酒馆有点儿冷清,里面刚结束一桌,店员正在清理桌面,酒瓶、花生壳等杂乱洒着。
寂墨本有些顾忌,但看见店里工作的两人都是女生,便又放宽了点心。
盛闲期瞄了眼酒品单,把点酒的任务交给了寂墨,自己则抱着菜单研究去了,“叫了一晚上,我都饿了。”
那边的工作人员闻言好奇地看过来,待一看清这两人的长相,一个温凉出尘,一个明艳倨傲,绝不像不正经的人,又笑着迎过来等点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