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之将身子凑近展柜,颈中的挂件从毛衣V里跳了出来,殷其雷知道自己现在应该目不斜视,但是目光却不得不在她胸前停留,那是一块腻如凝脂的玉佩,底部略有红色,他知道那是糖皮,得之像是有所感应,也顺着他的目光向下看。
“哦,你是行家,怪不得对这个感兴趣,这是家传的。”
殷其雷见她脸上掠过一丝微红,像是四月的桃花,而颈中皮肤白皙如瓷器,不由得燥热,轻轻调整自己的声音,“上等的籽料,年代久远,价值不菲。”
“是,它也有个名字,因为雕着连理枝,所以叫做连理。”
见他十分感兴趣的样子,得之也侃侃而谈。
“可以拿给我看一下吗?”
话一出口,他就察觉到自己的失控。
“不行,君子无故玉不离身。”
见她不以为意,还轻松开起玩笑,殷其雷一颗心稍稍放下,“你不是君子,是女子。”
第七章 故人
不知是不是白天看完钻石心情特别好,还是因为长达半个月的加班终于结束所以浑身舒畅,得之带着小臻逛超市时还不停的哼着歌,听得某位智商奇高的小P孩眉头直皱,“小叶子,你很丢人哎……”
“我怎么了?”
“唱的难听死了,没看见大家都在看我们吗,你怎么和妈妈一样不让人省心呢?”
某只小鬼做无奈状。
“啊,我丢人?好啊,等会不要吃某个丢人的人包的饺子。”
得之终于如愿以偿的看到小臻闭嘴,再早熟的小孩还是小孩,特别是在面对美食诱惑的时候。
得之喜欢这个时候的超市,人人身上带着人间烟火,亲切可爱无比,她一度很喜欢这样的氛围,看着小夫妻推着购物车小声商量该买油菜还是生菜,或是看着年轻的OL望着桶装冰淇淋的那种内心纠结都让她感觉很窝心。
牵着小臻,他胖胖软软的小手让得之觉得安稳,孩子确实给人力量和温暖,比如自己的母亲,母亲曾经说过,如果不是得之,她一早离开叶家,可是到最后,终于是忍无可忍了。
难怪女人把结婚生子当作人生圆满的标志,师太的的小说里经常调侃职业女性,“工作会叫你妈妈?”
小时候觉得可笑,现在听来,这句话里面全是志得意满和无限苍凉。那时候,自己差点也会拥有这样的圆满,可是终究还是造化弄人,那些热闹,那些美好都是别人的,而自己,只有回忆。
正在走神,小臻拉着她来到了巧克力专柜,抓起一盒巧克力就放进购物车,得之弯下身子看清楚,KISSESE,吃吃笑出来,“小鬼,你还喜欢这个啊。”
小臻很正经的说,“我妈妈有很多这样的盒子,吃完舍不得扔,应该和好吃才对啊,能让她那样念念不忘的大概都是好东西吧。”
得之在心中叹气,原来不只是自己,原来所有的人都没那么容易忘记过去,就算是伤心羞辱的回忆,也仿佛是自身血肉一般,说要剥离出去,却谈何容易。如果硬要她把过去一丝丝剔除,不如给她一刀还痛快些,因为那些事情里,总有一些支撑一个人坚持走下去的甜美东西。
带着小臻走出卖场,明月已经挂在天上,想不到却遇到了故人,真的是一位故人。那年她躺在病床上曾经咬牙切齿的说不要再看到任何一个卫家的人,如今还是不想遇见,倒不是因为恨,是因为不堪,因为他们的出现会时刻提醒自己,自己曾经那么痛苦,那么无助,曾经让最爱的人在心上剜了深深一刀,血流满地。
而这位故人却像是专门为等待得之而来的一样,“叶小姐,你好,好久不见。”
“董绍琛,是很久没见了,大概有七年了吧,那真是很久,像是上辈子。”她把董绍琛三个字拖的很长,有那么一丝的讽刺和讥诮。
这位董绍琛是卫家老伙计,心思缜密,是极为妥当的一个人,今天穿一件深色风衣,在满街的霓虹的映衬下得之突然觉得他的面目模糊。
她还记得是董绍琛代表卫家齐来见她,大方的把一张空白支票放在她的面前,她气的笑起来,“绍琛,我还不知道你姓什么。”
“董,董绍琛。”
“董绍琛,你多次帮东家摆平风流债?你不觉得猥琐?”
董绍琛一如既往的沉静,“叶小姐,事已至此,我们都不愿意纠缠……”他的话还没说完,她已经把支票撕碎仍在他脸上,扬长而去。
那天,她还真的是激动。
七年后的董绍琛跟七年前并没有太大变化,“叶小姐,不如我送你一程。”
得之并不答话,反而对着小臻说,“来,叫叔叔。”
小臻似乎也体会到了两个人身上的波涛汹涌,抬起头来,“董叔叔好。”
董绍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