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则徐在这里会见了许多人,尽量听取意见,提出疑问,一直到彻底理解为止。
林则徐在北京时,皇帝曾经跟他说过这样的意图:“鸦片绝对要禁止,但不要同外国引起过多的纠纷。”这完全是一厢情愿。要禁绝鸦片,不同外国发生摩擦是不可能的,这正是林则徐忧虑的原因。他决定把重点放在禁绝鸦片上。他已经作好了思想的准备,自己也许会由于同外国,尤其同英国的矛盾而下台。
到达广州的第九天,林则徐发出了两道谕帖。
一道是颁给公行的。命令限三日之内,让夷人出具汉文、夷文的甘结(保证书)各一份,“声明嗣后永不敢带鸦片,如再夹带,查出人即正法,货尽没官。”
所谓“正法”。就意味着处以死刑。
谕帖的结尾严厉地警告公行说:“如此事先不能办,则其平日串通奸夷,私心向外,不问可知。本人臣立即恭请王命,将该商择尤一二正法,抄产入官!”
另一道的题名是《谕各国夷人》。不过,尽管他是钦差大臣,也不能同夷人直接接触。这道渝帖也交给了公行。
谕帖中谴责夷人的鸦片贸易说:“我大皇帝一视同仁,准尔贸易,尔才沾得此利。……尔等感恩,即须畏法,利己不可害人,何得将尔国不食之鸦片烟,带来内地,骗人财而害人命乎?查尔等以此物蛊惑华民,已历数十年,所得不义之财,不可胜计。此人心所共愤,亦天理所难容。”
接着正告夷商:大皇帝已决心根除鸦片,宣布贩卖鸦片者、开设烟馆者,乃至吸食鸦片者都要处以死刑,在这样严厉的禁令下,再也不能出售鸦片了,“谕到,……速即遵照,将趸船鸦片尽数缴官,……不得丝毫藏匿。”
要没收全部的鸦片! 这一命令确实把外国人吓倒了。而且还要求他们提出保证书,并强调这一命令非同寻常,说“此次本大臣自京面承圣谕,法在必行。且既带此关防,得以便宜行事,非寻常查办他务可比。若鸦片一日未绝,本大臣一日不回,誓与此事相始终。断无中止之理。……今令洋商伍绍荣等,到馆开导,限三日内回禀,一面取具切实甘结,听候会同督部堂、巡部院示期收缴,毋得观望诿延!”
鸦片战争可以说是在这里点燃导火线的。
第六章 虎门之烟(1)
行使实力
公行面临着一个严重的大!司题。
夷人到中国来的目的是为了出售鸦片,购买茶叶。
如带来鸦片,可以杀头!这样的保证书,夷人们当然不会轻易地在上面签字。
而且还要夷人把存放在伶仃洋上的全部鸦片缴出没收。
糟糕的是有一条大原则——没有一个国家能和天朝中国对等,因而也不可能有外交关系,当然也就没有负责外交的政府机构。有关夷人的事,一切均通过公行这条渠道进行。比如所有的外国船只开进广州,必须要有一名公行的成员充当保证人。国家的外交和通商事务都由民间的一个同业公会的组织来一手承担,这是一种不正常的状态。公行在贸易上进行垄断,当然皆大欢喜。可是一旦发生了这次这样的难题,立即就大伤脑筋了。
在规定限期的三天之间,公行总商伍绍荣消瘦憔悴,因为没有一点解决问题的希望。
公行毕竟是正式的特许商人,当然不能从事鸦片买卖。可是,在因鸦片问题而引起的纠纷中,却夹在这样痛苦的夹板之中,说起来也真不合算。过去公行的一家成员叫同泰行,就因为从它所保证的一只外国船上发现了鸦片,而被罚款五十倍于货物的金额。
有的成员带着抱怨的口吻发牢骚说:“如果实行弛禁,就不会受这份罪了!”
夷人们根本拒绝公行转交来的谕帖,表示没有商谈的余地。
限期到二月七日为止,这一天是阳历三月二十一日,恰好是春分。也许是这个缘故,林则徐在这一天没有发起任何行动,仅在第二天派了代表去十三行街。
伍绍荣拚命地在夷人之间四处劝说,而大部分夷人却抱着这样的想法:“这个国家的官吏没什么了不起。他们不过是装腔做势吓唬人。目的是索取大批的贿赂。不要上当!”因为过去只要向清朝的官吏行点贿赂,一切都万事大吉。
伍绍荣拚命地给夷人解释,说明“钦差大臣”这种官职只在非常时期才任命的,近年来只有一个先例,那是七年前台湾叛乱时,任命福州将军瑚松额为钦差大臣,所以问题是十分严重的。这样,夷人们才明白了这次也许靠钱不能解决。对方毕竟是钦差大臣,话一旦说出口,恐怕不会随便收回。那么,要不要咬一咬牙,给他一点面子呢?于是夷人们才稍微让了一点步。
夷人的答复根本不谈保证书的事,只说愿缴出储存的鸦片一千零三十七箱。而林则徐研究了各方面的情报,估计存放在趸船上的鸦片约有二万箱。
“一千箱,不成!”
英方的申报一下子就被顶回去了。
为了进行追击,钦差大臣对夷馆内的一名英国人发出了逮捕令。
这名英国人是颠地商行的颠地。
林则徐本来是想把查顿?马地臣商行的查顿作为鸦片商人的代表,加以逮捕,以示警戒。但这个查顿在林则徐到任五天前已经回英国了,颠地当了他的替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