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秀的叛逆期提前了许多年。
明容认识他起,他就是一个喜怒不定的神经病,无药可救,整天看不起这个,瞧不起那个,对他父皇都敢嗤之以鼻,青春期的那点叛逆早被他透支完了,如今实在逆反不到哪儿去。
更何况,他忙。
太子协理朝政,日渐忙碌。
他对权利的无限,有效地冲淡了青春期带来的微小影响。
可赵秀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他变得那么好看。
有时候,赵秀忙起来,明容在一旁默默地观察他,恍惚便回忆起多年前,他疯病发作时的胡言乱语。
他说,你不是很喜欢父皇么?……那为何不喜欢我?只要我不死,长大后就是更年轻、更貌美的他。
神经啊。
当时的赵小秀根本不懂何为喜欢。
他之所以满口疯话,之所以强求她的怜悯,不过是因为她和他见过的女孩子不同。
他习惯众星捧月,习惯接受女孩子的崇拜和仰慕,她不这么做,他不甘心,所以作死作活。
现在的赵小秀,懂得什么是喜欢了么?
一两年前,赵秀总爱强调他们在同一条船上,船沉人亡,要死一起死。
近来,他的口风有所松动。
他说,明小容,我一死,便化作最凶恶的厉鬼缠住你,白天附在你的头发上,夜里入你梦魇,你的白昼黑夜都属于我。今生今世,永生永世,休想摆脱我。
明容只当耳旁风。
至少,他不说船沉了,掀翻她的救命木板,拉她一起溺水的鬼话,总算有长进。
赵秀有病不治,日常发疯,多年如一日。
可他当年,的确说中了一件事。
他真好看啊。
十七岁的赵小秀,眉眼之间介于男孩和少年之间的青涩褪去少许。岁月沉淀之后的从容,多少消减了他那带刺的锐气。
他的美貌肖似女子,纤细柔美,笑时如瑰丽的血之花,不笑时,发怒时,又分外清冷。
但他还是叫人害怕。
那双细长的凤眸依旧漆黑如夜,深不见底。眼底时而浮现妖气,如薄雾在暗夜深处若隐若现。
赵秀在想什么,只有天知道。
他是当朝太子,亦是京城乃至五国第一美少年。他目空一切,为人嚣张又高傲。他的东宫只准她和长乐进,而长乐是他的妹妹。
她不是。
赵秀喜欢握她的手,亲亲她的头发,也会抱她。
他明白亲密的举动代表什么吗?
鬼知道。
明容甚至无法确定,他真的懂得喜欢的意义。
他只说,明小容,我们同生共死,却不说,明小容,你好漂亮。
他从来不在乎她穿什么裙子,戴什么首饰。她裹着臃肿的厚棉袄,穿轻薄的夏裙,在他眼里仿佛是一样的。
到底皇帝有眼疾,还是他有眼疾啊!
她长高了,苗条了,漂亮了,赵秀却瞎了。
如果真心喜欢她,才不会无动于衷。
少年初心动,就算是疯子,也该有所表示啊!
赵秀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