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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议鸳鸯殉主(第1页)

殉主”一词,出现于《红楼梦》,是在第一百十一回的回目上:“鸳鸯女殉主登太虚”。《红楼梦》八十回之后的四十回,是高鹗续作。

记得多年前,曾读到有些文章,谓为“殉主”二字是高鹗强加于鸳鸯的,有损于鸳鸯的形象。

“殉主”一词并不孤单,还有伙伴,殉国、殉道、殉情……“殉”,就是把命豁出去了,能把命豁出去,谁能轻易地做得到?当然还要看其所“殉”的对象,值不值得为之去“殉”。

言归正传,且说鸳鸯。

王夫人、薛姨妈、李纨、凤姐儿、宝钗等姊妹并外头的几个执事有头脸的媳妇,都在贾母跟前凑趣儿。鸳鸯看见,忙拉了她嫂子,到贾母跟前跪下,一面哭,一面说,把邢夫人怎么来说,园子里她嫂子怎么说,今儿她哥哥又怎么说,“因为不依,方才大老爷越发说我‘恋着宝玉’,不然,要等着往外聘,凭我到天上,这一辈子也跳不出他的手心去,终久要报仇。我是横了心的,当着众人在这里,我这一辈子,别说是宝玉,就是‘宝金’、‘宝银’、‘宝天王’、‘宝皇帝’,横竖不嫁人就完了!就是老太太逼着我,一刀子抹死了,也不能从命!服侍老太太归了西,我也不跟着我老子娘哥哥去,或是寻死,或是剪了头发当姑子去!要说我不是真心,暂且拿话支吾,这不是天地鬼神、日头月亮照着,嗓子里头长疔”。

其中有一句“服侍老太太归了西,我也不跟着我老子娘哥哥去,或是寻死,或是剪了头发当姑子去”。把“寻死”放在了“当姑子去”之前,“寻死”当是首选了。将她的话变个说法:“老太太活一天,我也活一天;老太太死了,我也死去。”试与“殉主”一词比对比对,似也并无大谬。

且再听听贾母对邢夫人说的话:“我正要打发人和你老爷说去,他要什么人,我这里有钱,叫他只管一万八千的买去就是;要这个丫头,不能!”贾母的话,斩钉截铁。当然贾母也不是对所有奴婢都是如此。之所以如此者,李纨、凤姐的话语可证。李纨说:“有个唐僧取经,就有个白马来驮着他;刘智远打天下,就有个瓜精来送盔甲。”“大小都有个天理,比如老太太屋里,要没鸳鸯姑娘,如何使得?从太太起,哪一个敢驳老太太的回?她现敢驳回,偏老太太只听她一个人的话。”为何“只听她一个人的话”?信得过也。凤姐儿说:“老太太离了鸳鸯,饭也吃不下去!”人是铁,饭是钢,吃饭可是紧要的事!

一个是至尊至高的主子,一个是至下至卑的奴仆,阴错阳差,相依为命,这已不仅仅是单纯的主奴关系了。

到了一百十回,贾老太太寿终正寝,即鸳鸯说的“归了西”了,鸳鸯选择的是“寻死”,没有“当姑子去”,言行合一,证明了不是“拿话支吾”。

以实际处境看,她也只能选择“寻死”,没了庇护者,纵然此时贾赦还是囚犯,可是邢夫人仍在,贾赦对鸳鸯的哥哥金文翔说的“凭她嫁到了谁家,也难出我的手心”,言犹在耳,网中之鱼,俎上之肉,何去何从?不卜而自明也。

鸳鸯活得尊严,死得适时,诚如孟子说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主子是人,奴仆也是人,他们的身上都有着人的社会性,也都有着人的共同性。既有着阶级的不同,也有着共同的道德规范。比如仁、义、礼、智、信,就是所有不同阶级的共同行为准则。

据此来看贾母和鸳鸯。俗话说:“你不仁,我不义。”反过来说,你对我以“仁”,我报你以“义”。投桃报李,人之恒情。如谓贾母对鸳鸯以“仁”,此“仁”可谓大矣。她以主子之权威,果决地庇护了鸳鸯的人的尊严,其矛头之所向,恰是她的亲生儿子。能不谓之大恩大德,鸳鸯能不以义相报。

再回到开头提到的回目“鸳鸯女殉主登太虚”。中国文人说话作文,讲究的是典雅。话不直说,比如人死了,说“仙逝”“故去”

“作古”“寿终”……就是不说“死”字。高鹗恐也未能免“雅”。比如照鸳鸯的话直说,可以写成“老太太死了我也死”,似乎就无大咀嚼头。可是“鸳鸯女殉主登太虚”,读来就齿颊生香。高鹗再也没有想到,他这么一“雅”,竟给自己招来了这么大的麻烦。

其实高鹗更没有想到的是,“殉主”二字是败也萧何,成也萧何,给鸳鸯帮了个不大也不算小的忙。

请看第一百十一回:“贾政因她(鸳鸯)为贾母而死,要了香来,上了三炷,作了个揖,说:‘她是殉葬的人,不可作丫头论,你们小一辈的都该行个礼儿。’”贾政说这话,自有贾政的意图,存而不论。我只是说,贾赦此时仍在充军流放中,没有在场。如若他也在场,听了贾政的话,他上香不上香?作揖不作揖?反正是尴尬得有乐子看。贾政的话,无异于给了贾赦一记响亮的耳光,这一耳光岂不是替鸳鸯打的。

我们有句老话“以夷制夷”,对鸳鸯的“殉主”论,不妨依样而说之:“以主制主”。借这个主子去制那个主子,不亦斗争之策略乎,不亦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乎。好个鸳鸯,真真个“死诸葛吓煞活仲达”也。高鹗,知乎知乎,你歪打正着也。

又想起鲁迅文中提到过的一位外国人的话:“长谷川如是闲说‘盗泉’云:‘古之君子,恶其名而不饮,今之君子,改其名而饮之。’”古之君子、今之君子,一个样,都有点儿胶柱鼓瑟,只看其“名”,不究其“实”。“殉主”之争,岂亦如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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