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很多人法律观念淡薄,觉得自己的孩子卖了也不犯法,明目张胆卖女儿的人不少。
现在老俩口上了年纪,又养出来一个只会啃老,什么都不会的废物儿子。买了他们家二女儿的熟人,离开家乡到外面做买卖家底丰厚。
女儿上了大学还读到了博士,现在是某大学的老师。
知道女儿有出息,熟人家里有钱,老两口便打起女儿和熟人的主意,要求女儿每月给他们生活费。此外,还得像他们的大女儿一样,拿出20万,给弟弟买房娶媳妇。
这姑娘和养父母拒绝见他们,并换了房子居住。老两口急了,于是联系《现场》编导,希望节目组能帮忙找到女儿。
元锦看完第一集就血压升高,这会看到第二集,神经变得异常麻木。
见过不要脸的,也见过无耻的,没见过这么无耻不要脸的亲生父母。
当初选题的时候,她的目的是向观众科普,公安部的“团圆”行动,累计找回历年失踪被拐儿童8000多名。科普登记dna数据库寻亲却找不到家人,大部分是被父母遗弃、出卖。
没想到这对夫妻如此极品。
由于女儿不认他们,节目组联系也不答应跟他们见面,他们竟然报警说女儿的养父母是人贩子。
警察接到报案,把另外一对夫妻带回派出所做笔录,得知是亲生父母卖小孩,也给整懵了。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亲生父母卖自己的小孩,属遗弃罪。养母一方是买家,也属于犯罪。
姑娘的亲生父母听说卖孩子是犯罪会坐牢,于是改口说送养,当年家里条件太苦养不起只好送人。
养父母不想让养女被亲生父母吸血,主动坦诚养女的父母就是卖小孩,并拿出当年的收款单。
由于姑娘已经成年,警方考虑到养父母并未将孩子转手,也未有虐待小孩,不予采取强制措施。
姑娘赶到派出所为养父母说情,并主动展示亲生父母给她发的微信消息,弟弟给她发的消息。指证他们是为了钱才报案,请求警方从轻处罚自己的养父母,把亲生父母抓起来。
第二集到这里结束。
元锦捏了下眉心,继续往下看第三集。每一个选题的节目最多安排三集,最后一集,姑娘的亲生父母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养父母无罪释放。
当年买下孩子后,养父心思活络,找村干和村里有名望的老人,写了一纸证明。
证明他们夫妻俩无儿无女,本打算去福利院领养孩子,孩子的亲生父母知道后,主动找他们提出把二女儿卖给他们。
他们支付钱款是给孩子父母的酬金,而非买孩子的钱,碍于孩子亲生父母要求,于是写的买孩子。
村干已经换人,有名望的老人也过世了好几个,但每家都有同样的字据。证实那姑娘的亲生父母要卖孩子,养父母人好,收养了那个姑娘。
他们还证明,这对夫妻后来还卖过一个女儿,买家是外地人。
除了这些证明,养父还请村干出证明,去民政局办理了收养手续。
由于姑娘是被父母遗弃,根据《婚姻法》规定,办理合法收养手续,养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消除。
另外一个被卖的女儿,被第一个买家转手,在转运途中受伤导致残疾。
卖掉两个女儿的那对夫妻,没想到为了钱找节目组帮忙,最后却把自己送进去。
结局可以说相当解气。
元锦关闭视频,整理字幕中关于《婚姻法》,明确子女义务的法条不够清晰;关于遗弃罪和拐卖妇女儿童罪,定罪法条不够明确的修改意见,发给字幕组。
《现场》不止是一档新闻调查栏目,也是一档普法栏目。
发完修改意见,她看了下时间,通知财务总监过来。
员工的年终标准已经定下,今天就得通知银行划款,她得盯着这事防止财务忘了或者漏了。
公司成立到现在,大家都很拼。为了赶进度又要出精品,所有人都996,她自己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