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堂,格林逊的卫兵正在狠狠地殴打车森土,吓得把手捂紧了自己的嘴巴,生怕发出声音来。他从后围墙翻了出去,叫回了在村丁营寻欢作乐的其他院丁,同时还叫了些村丁营的人协助。
格林逊听见枪声,呆了一下,茜云沙趁机朝格林逊的手腕死命地咬去。格林逊痛彻透心,慌忙掰开茜云沙的脑袋,然后伸出拳头朝茜云沙死命地击去。茜云沙被击打得往身后飞去,砸在车森土身上。
车森土见脱身的机会来了,一把抓起茜云沙,就像搬起一根毫无生命的木筒子似的毫不犹豫坚决果断地往格林逊身上砸去。格林逊击出一拳将茜云沙打到一旁去。说时迟那里快,车森土纵身朝一个窗门飞撞去,格林逊的卫兵们一齐朝车森土开火。车森土大叫一声“哎哟”跌下窗去。
我见茜云沙遭此打击,吓得魂飞魄散,顾不得羞耻,顾不得安危,朝着茜云沙扑去。茜去沙怎经得如此击打,已经昏迷不醒,裤子上全被血水浸透。她流产了……“红颜薄命”,以前对这四个字没有特殊的感受,茜云沙的遭遇告诉我,这是人间的一条定律,是佛祖颁布的真理!
在操演场上抵抗不住密集子弹攻势的格林逊的卫兵们退到厅堂。格林逊百密一疏,不该违背速战速决的既定方针,在首领府待得时间太长了,以致露出阴谋,功亏一篑,败走麦城。他见大势已去,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带着卫兵朝后厅堂退去。院丁们得势不饶人,有一股痛打落水狗的劲头,向后厅堂追去……
我抱起奄奄一息的茜云沙,叫一个院丁帮忙,朝山寨郞中家奔去,这个郞中曾经是国民党的少校军医官。经郞中抢救,茜云沙被救醒了。郞中告诉我,茜云沙暂无生命危险。
我将茜云沙安置在郞中家中,回到了首领府。首领府已风平浪静,但依然弥漫着浓烈的硝烟味。操演场上摆放着十多具尸体,都是格林逊的手下。院丁村丁中也有五人身亡,尸体另行安放。一个院丁告诉我,首领老爷在寝室等我。
我心虚到极点,不知车森土是否相信我与茜云沙有染。但此时我无法逃避,即使我能趁乱逃出虎口,也不能扔下女儿曼丽与茜云沙,失去了她俩,自己的生命将变得毫无价值,生不如死。我硬着头皮朝后厅堂走去,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听天由命罢。
第二章 逃亡(16)
车森土见到我,并没有如我想像得那样暴跳如雷,而是挥手让我坐下。我见到他脸色苍白,全身衣服都沾满了鲜血,急忙站起来说:“老爷,我马上送你去治伤。”
车森土摆了摆手,有气无力地说:“我已自行止了血,这个伤不好在这里治,你亲自送我去府城。”
“好,我马上去叫担架。”我知道车森土一定伤得不轻,不能骑马了。好在离村寨十五里,就有马车通往山外世界。
“在那抽屉里有一支钢笔是你的,拿回去吧。”车森土用手指了指。
我打开抽屉,取出钢笔,正是三个月前我为了救茜云沙,击中灯泡的那支。天哪,原来车森土早就识破内情,只是佯装不知。他外表粗鲁,似乎头脑简单,原来也是深藏不露神鬼莫测之人。我裕光吉是个睁眼瞎子,还自吹自擂明察秋毫,简直是白活了五十年!
到了府城医院,我才知道,格林逊卫兵哪儿不好打,两颗子弹同时击中了车森土的命根子,连同阴囊全部报销。车森土已成废人,已流产的茜云沙不可能为他生儿育女,根据清水庄祖宗律典,他已不能当首领了。为了确保自己的权力与尊严,车森土要我为他保守秘密。
人算不如天算,使我免遭灭门之祸的人居然是格林逊的卫兵,他们如果击中车森土其他部位,而车森土又免于一死,那么杀人如魔的车森土迟早会杀了我。现在,车森土为了避免身败名裂,还要保护我。老子说得精辟,“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啊!
我答应了车森土的保密要求,对天发了重誓。
格林逊那晚在兄长车虎的帮助下,匹马单枪逃下山寨,所带来的兵丁全部被杀。真是应了那句: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生命。有一点我心知肚明,格林逊不死必成枭雄,也许这次格斗是序幕,格林逊必有卷土重来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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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风起云涌清水庄(1)
错综复杂的世界总会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情。
下午,丁之光与曼丽提前结束了在馒头岭的射击训练,今天要抽出点时间去看望茜云沙。自从那天听了爸爸讲述的茜云沙的悲惨命运后,两人对茜云沙的视觉感观全然改变,不仅怜悯茜云沙,更要尊重茜云沙,同时对爸爸拈花惹草的过错也表示了谅解与理解。两人觉得只有亲情才能安慰与贴近茜云沙因饱受创伤而孤苦悲凉的心。
当他俩经过槐树林时,听到了几声呻吟,低沉的声调显得那么无助与绝望。丁之光马上回忆起了几个月前自己因在丛林中迷路,挣扎在死亡线上的情景。莫非又有从那广大的疆土上逃亡而来的苦命人即将倒毙在这丛林中?既然我丁之光没死,就不能让另一个“丁之光”去死。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丁之光的恻隐之心油然而生。他与曼丽对望一眼,目光显示两人心意相通,于是循声而去。
樟树旁的草地上,萎缩着一个高大的汉子。他的左小腿青紫痛肿,一个小伤口流着黑血,可以断定是被毒蛇咬伤。从路上爬行的痕迹,这个受伤人已经爬行很长的一段路,早已筋疲力尽,卧躺在草地上。丁之光一眼认出,那个被毒蛇咬伤的人是二老爷车意开的大少爷车虎,真是苍天有眼,让这个横行霸道的小子死在这荒山野岭中。他拉着曼丽的手,故意朝四周望了望,说:“走吧,不会有人在这儿受伤。一只野狗吧,该去什么地方就去什么地方,人还管畜生的死与活。”
曼丽犹豫了一下,看到丁之光坚定的表情,没说什么,跟随丁之光返回。
中毒严重的车虎已经发现了附近的人。他原想,在整个清水庄,凭着赫赫身世地位,没人会见他受伤而不伸出援手,平时人们巴结他还要争先恐后呢。所以,他并没有出声呼救,求救会坠了他的身份与尊严。也许,这就是平常人所说的“死要面子”。然而,来者居然会有意无意地“没”看见他,一走了之。这一走,这一条小道不知什么时候才再有人经过,自己还能挨得过一时三刻吗?生命绝对比人的尊严重要。平时耀武扬威,号称天不怕地不怕的他,此时才明白一个道理,世界上没人不怕死,不怕死的人还没出生。求生的本能让他低声下气地哀求:“曼丽小姐,救救我!曼丽小姐,不要丢下我,求你……”
求救的声音没了尾音,车虎也许真的没有力气说话了。对一个善良的姑娘来说,很难拒绝这种可怜的求救的请求,发出求救声音的毕竟还是个活人。她回转了身,丁之光提醒着说:“救活了一头豺狼,会伤害了一群羔羊。”
“他罪不至死,这世上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例子也不少。”姑娘家想问题总往好处想,不然为什么说女人的心是豆腐做的呢?尽管她迈出的脚步显得迟疑,但前进的方向是那呻吟的躯体。丁之光只得不情愿地跟随而去。到了车虎身旁,丁之光用脚尖轻轻地碰车虎的身子,摇了摇头。曼丽问:“怎么啦?”
“这人还有救?佛渡有缘人,医治不死人。”
“他还有一口气。”
“可是他的一只脚已经踩进了阎王殿的门槛。”
“他还有一只脚并没有踩进去。”姑娘家一旦固执起来,头脑是不容易转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