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管他!快去干活!”
放在平时,王贤少不了要挨上几拳,今天牛钧格外宽容,直接放他走了。
先干正事吧!
牛钧转过头去,接着研究起丝锥和板牙的用法。
杨行秋制定的合作社制度,宣布到了最后一项。
第六章董事会
第五十一条本社设立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由六名成员组成,设董事长一名。董事会成员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二)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和各种合作活动;
(五)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六)接受、答复、处理成员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七)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人员和其他技术人员;
(九)履行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二条董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董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出资额占本社成员出资总额一成及以上成员列席董事会。
第五十三条本社设董事长一名,为本社的代表。董事长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四)组织实施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
(六)履行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四条本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履行下列职责:
(一)主持本社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