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呀。”
那时候她还不是不死族,博尔吉亚家族还是当地最有名的伯爵。虽然她不太明白父亲说的是什么意思,但看在那么小小软软的爱德华喜欢抓着她手指,笑起来十分可爱的份上,她决定先把这句话记下来,再用以后来慢慢理解。
然而时间并不允许她这么做。
父亲被投毒死去,母亲被控告她违背女神旨意与兄长结合,生下的两个孩子全都是恶魔的化身。于是她的儿子要被割开皮肤灌入水银,这样才能阻挡住在他身体里的恶魔;她的女儿要被沉入棺材投进水里,这样才能避免她用恶魔赐予的魅力诱惑他人。
十三岁的她被六十六根长钉封进红得明艳的棺材,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心跳不知何时忽然停止。
等到她再度恢复知觉醒来的那一刻,她突然发现,自己的脉搏不再跳动,皮肤没有温度,身体失去触觉。
她回到博尔吉亚家族的庄园,发现那里已经被别的贵族占据。她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看到每个见到她的人发出惊恐地尖叫,惊慌失措连滚带爬地跑开。
那是一个可恨卑鄙的不死族!她听到那些人族这么称呼她。
她知道什么是不死族,童话故事书里都会把不死族描绘成恐怖阴森的反派角色。但她并不觉得当不死族有什么不好,因为不死族即使不吃东西也感觉不到饿,不穿衣服也不会觉得冷,摔倒在地也没有难受的痛感,非常适合现在想要复仇的她。
她收下很多跟她一样弱小的不死族,也留住不少比她还要强大的不死族,让他们心甘情愿地服务于她,在一年后为她毁掉当初那些联合起来摧毁博尔吉亚家族的贵族们。
也是在那次,她从一个求饶的贵族口中得知,爱德华当时没有被处刑,而是被私下卖给其他的贵族,但谁也不知道他具体被卖到哪里。
她用匕首刺穿了那个贵族的眉间,殷红的血花和白色的浆液喷满一身,但她丝毫不在乎,开始踏上寻找爱德华的旅途。
直到那个月光清冷的夜晚,她在斯卡布罗镇的街边,发现了被彻底毁坏肉身,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恢复的不死族青年。
用了这么长一段时间才找到爱德华,维多利亚很开心也很难过。开心的是长大的爱德华又高又帅,还有一个喜欢的“女孩”;难过的是爱德华曾经的遭遇,她深切地恨着那个压迫着爱德华的“母亲”,心疼他因此成为了不受世界欢迎的不死族。
那个原本应该由我来惩罚的“母亲”已经被爱德亲手杀死,那我这个姐姐现在还能为爱德做的,就是把他最喜欢的“她”,送到他的身边。
——谁让我是姐姐呢?
作为姐姐,我要无条件地爱着弟弟。弟弟想要什么,我都要给他。
即使我自己也对他喜欢的那个人有好感,我也不能去抢,不能夺走弟弟那苦闷压抑的二十年里,唯一出现的这么一束光。
维多利亚看着平常很沉默,此刻却双眼发亮,激动地说着那位“女仆小姐”是连想象都比不过的温柔美好的爱德华,心底默默做出决定。
尼禄惊恐地睁大眼睛,看着她惨白的骨手在自己前额轻柔地抚着,下一秒,皮肉被割裂破开的剧痛猝然翻上头顶!
维多利亚微皱着眉轻声念了一段咒语,随即一点一丝地将手拔出。随着骨指的撤出,有什么东西也被它从脑内挖了出来——那是一缕带着淡淡金色的灵魂碎片,被维多利亚随手丢在一边。
“你会喜欢爱德,而且会永远爱着爱德,”她看着表情逐渐茫然的尼禄,忽略心底那说不清道不明的不甘愿,让自己扬起一个明媚绚烂的笑容:“你的名字……算了,让爱德给你取吧。你已经是爱德的了,只有他才能支配你的一切。”
金发的青年浑浑噩噩地望着她,浅金色的眸底黯然无光,就像顺从的傀儡娃娃一样痴傻木然。
虽然没有和爱德商量就把这位“女仆小姐”变成了这样,但维多利亚很有自信地觉得爱德会非常满意这个“礼物”。要知道爱德虽然已经长到成熟的年纪,却还是十分单纯天真的性格。只要能让他的“女仆小姐”回到身边,无论是什么样的“她”,他都一定能接受。
我绝对不接受爱德所谓的“只要‘她’在我身边”这种幼稚的想法,她满意地摸着金发青年线条完美的侧脸。心都不在爱德身上的你,到时候肯定会伤害到我那个什么也不懂的傻弟弟,所以还不如由我亲手打造一个最适合他的“女仆小姐”——
她挥了挥手,让骷髅将军们退回身后影子建起的城堡里。现在只要等爱德轻松地把那个半精灵情敌解决掉,她就可以把这个新的“女仆小姐”带出去给他一个惊喜,他一定会很开心地笑出来——
她愉悦地眯起眼睛,错过了金发青年在这一瞬遽然犀利的眼神,以及被迅速举起重重抽过来的银辉长弓!
轰——!!!
维多利亚被这凶狠狂暴的攻击当场命中侧脸,当场直飞出去,哗啦一下砸中藤蔓勾连结起的苍绿墙面,顿时数万道细细的裂痕当即蔓延出去,最后啪的一下裂出一个不大的缺口。
“我好像打中你的脸了,”他的声音有些沙哑,但鼻音还是不自觉地带着一点黏糊。“不过那是你活该,维多利亚。”
“我可没同意要和你弟结婚,你自个在瞎兴奋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