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看来朕还是低估了你的心性,但是你莫要忘了,如今你已落在朕的手中,那东西,朕要不要都无所谓了。”
他一招手,侍卫拎了整桶火油,劈头盖脸的泼在了叶舜华的身上。
刺鼻的气味掺和着血腥,弥漫在整个牢房。
他得意洋洋踱着步,语气悠然。
“明日一早,世人都会知道,你趁着中元节夜,宫禁守卫松懈,带兵谋反杀入皇城,你手下叛军纵火行凶,至于皇后……不幸被烧死在了春休宫内。”
他夺了侍卫手中的火把,远远的扔在了她的脚下,火舌逐渐攀身而上,她整个人成了一根灯芯,避无可避。
她说不出话,但烈火焚身是世上最痛,皮肉迅速卷曲、收缩,她止不住的挣扎,但越是挣扎就越是惨痛。
她“啊、啊”的厉吼着,狠狠盯着那身龙袍,恨不得将他生吞活剥。
突然间,人群的嘈杂骚乱盖过了烧灼声,一道寒光自她看不到那人处飞出,擦着安宁润的脸皮飞过。
一只白嫩嫩的耳朵,落在了又脏又臭的地上。
“嘶——!啊——!传太医!废物——!一群废物!朕不是已经挑断了他的手筋脚筋吗?!连个废人都看不住!”
“皇兄……你本就得位不正……但我原不欲反你……可你多行不义……如今又身有残疾……我看你还如何能坐稳江山!咳咳……噗——”
在她能看到的最后一刻,晕着朱褐色的囚衣出现在她的视野,一只修长如玉竹,但却无力的手,瘫在了地上。
她依稀注意到了,那只手拇指的内侧,有一颗针鼻大小的朱砂痣。
另一端,她昔日最爱的九凤衔珠金丝步摇,静静的钉在墙上,还滴着猩红的帝王血。
——
开明三十七年三月二十,谷雨时节,陌阳江两岸,杨花柳絮随风舞。
江心慢悠悠漂着三两船只,其中一艘挂着明晃晃的“叶”字旗,正逆流北上,还有三日将抵达京城。
阳光不偏不倚泻在船舱窗边,给一旁面色微冷的女子脸上,绘上了些许薄红。
清芷端了茶来,放在桌上,绕到她的身后想给她松松肩。
柔软的小手落在肩上,她却被刺了一下一样,马上欠身躲开。
“不用伺候,下去吧。”
小姐为何昨日晨起之后便这般烦躁?
清芷福了福身,刚要走,但还是顿了顿,小心道:
“小姐……您和老侯爷在昌乐一待就是十年,奴婢知道您挂念老侯爷和老夫人,但是……但是让您回京毕竟是侯爷的意思,侯爷也是思念女儿……”
思念女儿?
她心内冷笑。
她五岁离京,在封地昌乐长大成人,便宜爹年节寄来的家书很少提到她,这就是思念?
掐着她及笄的日子让她回京,抵达才待了一日就议亲,迫不及待要把她嫁出去,这是思念?
她毕竟做过半年的皇后,在潜邸时又做了三年皇子妃,帮夫君权衡利弊的时候不在少数,之前未留心就淡忘的事,如今想来再清楚不过,此次让她回京,无外乎两个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