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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第2页)

郑谐记得那位叔叔冲上来一拳打倒抓住他的另一名坏人,一把举起他扬手便扔了出去,喊了一声“接住这孩子!”

这是郑谐的救命恩人生前的最后一句话。当郑谐安全跌入几个人为他托起的手中后,想看清那位叔叔的模样,却被人紧紧地捂住了眼睛。

坏人失了人质又失了枪,很快就被一涌而上的两名武警制伏。郑谐模模糊糊中听到哭声,喊叫声,救护车的声音。他被人抱着上车,妈妈也被抬上车。郑谐伤势很轻,只是被歹徒用枪托打破了额头,而他的妈妈却因惊吓诱发了隐藏性心脏病。

那位救他的人,也是一名警察,这日下午本来请了假,穿了便装,才得以折回时趁乱混进人群。他在夺过郑谐将他扔出去之后,便被一把没有预料到的尖刀从后背刺穿了心脏。

傍晚时分,郑谐的爸爸匆匆赶到医院,看了一眼已经脱离险情的妻子后,便抱着头上绑了一圈绷带的郑谐穿过无数的楼梯与走廊。那是个和白天的商场一样可怕的地方,有身上带血的白大褂来来回回地走,有女人尖叫与小孩子大哭的声音。

郑谐闭着眼睛,伸手堵住耳朵,直到爸爸把他的手拉下来:“小谐,你睁眼看一看这个小妹妹,她下午才出生,她的爸爸就是今天救了你的那位英雄。”

那是郑谐与筱和和的第一次见面。郑谐看见一个皱巴巴的小动物,比他的小布狗更小。

他睁大眼睛看着她,想看清她的眼睛到底长在哪儿,她突然将眼睛睁开一半,扁着薄薄的嘴。

郑谐以为她也要像他在走廊上听到的那些小娃娃一样哇哇大哭,却没有想到,那小动物将嘴唇弯成上翘的形状,似乎在朝他笑。

6…不在乎是种好惩罚

箴言说:记住该记住的,忘却该忘却的。

但我们常常这样:记住该忘却的,忘却该记住的。

岑世再打来电话,筱和和并没觉得意外,但还是一口拒了两回。她并非故做姿态,而是她突然加了工作量,晚上也在赶任务。

后来岑世打来第四个电话时,她知道总也躲不过一次,不如早早了断,于是周五的晚上与岑世约在“长亭古道”。

地方是和和选的,岑世当然能明白她的用意。这么没有喜庆意象的名字,装饰风格也是一派的荒凉,偏偏生意还出奇地好,足见现代人都爱极了自虐。

多年未见,岑世的相貌没变多少,只是凭添几分成熟,倒显得他更加有味道。

筱和和边在心中衡量比较着他这些年的变化,边觉得自己实在是伟大得不得了,不但没有怨意,反而冷静平和地去发现他的闪光点,这是何等宽广的胸怀。

“和和,你比以前更漂亮了。”岑世先开口,眼中似乎含着欣赏,像多年未见的大哥哥一般温和可亲。

筱和和一时间倒不知道该说什么,想了半天,也补了一句:“岑世,你比以前更帅了。”说罢干笑两声。

这么糟的开场,注定了整晚的气氛都很不精彩。筱和和从来都不是个懂交际、会应付场面的人,越是觉得别扭越就越是神游太虚,她数清楚了这一层一共有几盏灯,研究透了服务员们的衣服式样,连菜谱都背下来大半,但就是没听清岑世都在讲些什么,几度发觉岑世的话尾音带着个问号时,愣愣地加一句:“啊?”

岑世依旧维持着十足的耐性与风度,他缓缓地开口:“和和,你还在怨恨我。我……”

“没有。”筱和和反弹般地迅速补了一句,“岑世,省省你的‘对不起’,因为没必要,而且你以前就说过了。怨恨是由强烈的感情衍生的。我对你,可从来没那样深情过。”

岑世心中挫败。他看向坐在对面的筱和和,她刚才似乎还很专注地看着他,一转眼又不知道思绪飘到了哪里去,一派的漫不经心。他清楚记得她已经25岁,明明早已过了青春少女的花季,但是面孔五官和身材都小小巧巧,依然娇娇嫩嫩,迷迷糊糊,眼神清透单纯,但偏偏偶尔现过一抹灵动的光,时时蹦出惊人之语,就像很久以前一样。

他那时便觉得她像一只幼小的猫,安安静静地蜷曲着,半眯着眼,懒洋洋,柔柔顺顺,对逗弄她的人爱理不理,对小小欺负她的人也满不在乎。但是谁若触了她的底限,那么她便会立即露出锋利的爪子和牙齿,给他点颜色瞧瞧。

这样回想往事时,他心中甚至涌上一点温暖,即使对面的筱和和几乎没拿正眼看过他。她这样反而好,至少她没忘记他。若她云淡风轻地只把他当学长,对过往毫不介怀,只怕他此刻会更加地挫败,而那样的女子,也不再是他认识的那个筱和和了。

筱和和在盥洗室里看着镜中的自己。刚才吃完饭,岑世正要结帐,她把自己的餐费丢在桌子上就转身走了,然后就跑到这里来洗脸,洗了好几遍。因为满脸是水的时候,连她自己都分不清到底有没有流眼泪了。

她又做了一回十分没气质的事情。在岑世面前,她从来就没气质过。就如别人曾经笑话她的那样,明明就是灰姑娘,即使装成公主,本质也总归改变不了。

和和的童年与少年其实都过得平和而幸福。虽然她的父亲将生命献给了职责,母亲也几乎将全部生命献给了事业,而且因为父母皆是孤儿,她在这世上再无别的亲人,但她得到的关怀,却比别的孩子只多不少。

郑谐拥有一个大家族,除了郑谐的妈妈倩柔阿姨视她如己出,郑谐那不苟言笑的爸爸对她格外和言悦色外,连郑谐那些很强悍的姑姑阿姨们都对她十分友善。对她友善的,还包括她在上大学以前遇到的所有老师和同学。因为和和性子平和,笑容可爱,长得虽然不错但也绝不惊艳,成绩不好不坏,既不会碍谁的眼,也不会对谁构成威胁。

和和心中明白,这样的关怀与友善,八成以上都不是因为她自己。

郑谐家对她好,是因为郑谐是全家的宝贝,也因为身体不好的倩柔阿姨太喜欢她,作为附属品的她,也就顺便被他们喜欢。老师同学对她好,是因为有一个地位显赫的家庭罩着她,也因为她有一个伟大的烈士父亲,和另一个伟大的科学家母亲。

其实虽然这样,她却并没有什么真正知己到可以谈心的朋友。她的位置是有着小小的尴尬的。平常人家的女孩子,把她当作公主,并不愿意跟她深交,而那些家境优良的女孩子,也把她看作一个异类。与她最亲近的,反而是郑谐的那些哥们儿们,都大她四五六岁,难得有个小妹妹,不哭不闹不娇气不别扭,他们都很疼爱她。

这样说起来,筱和和的童年和少年,便一直这样快乐幸福而又微微寂寞着,作为郑谐的影子和附属品而存在着。

和和不会因为这些就刻意地拧巴,把自己弄得像刺猬,她并不去存心地推拒别人的善意;她也并不会就此便恃宠而娇,忘了自己究竟是谁。

15岁那年,郑谐当年的女朋友扇她一个耳光说:“筱和和,你以为你还真的是天鹅了?你只不过运气好,踩着你父亲的尸体,你母亲的名誉,和郑谐的痛苦,来成就你自己的幸福。至于你本身,就是个废物。”

这样恶毒的话,她竟然都没有难过,只是很多天以后,她才隐隐地明白“母亲的名誉”是什么意思,很气愤,反而母亲淡然地说:“嘴长在别人身上,我们管不了。我们能管住的,只有让自己不在意罢了。”

倒是郑谐,不知当时还有谁在场;向他转述了这段话,几天后他就跟那女子分手了,任她哭哭啼啼了许久,以后在路上偶尔见到筱和和,都投以淬毒的目光。

和和自己是没有敌人的,她很喜欢“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这句话,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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