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硬实的玉米粒经过熬煮变得软糯粘稠,还带着一股玉米淡淡的香味。
丁宁凑近一闻,忍不住干咽一口唾沫,即便此时不饿,闻着熟悉的玉米香味还是把她的馋虫勾引出来了。
奈何不宜表现得太过明显,只能眼睁睁看着一锅玉米粥都进了家禽的食槽里。
这回先喂了鸡,然后又喂了鸭子和狗子,时间过了一刻又一刻,它们依旧活蹦乱跳精神抖擞。
测试简单明了,结果很快出炉。
家禽争先恐后抢食的样子,不单验证了玉黍没有毒性,还证实了玉黍的可食性和美味度。
走在回院子的甬道上,丁宁颇有些兴奋,“回去立马翻地,开春就把玉黍种上,确保今年有个好收成。”
玉米是高产作物,若能推广开来,能解决很多百姓的温饱问题。
当然,推广的过程她能顺带赚点钱,一举多得利人利己。
“你有信心能种好?”
崔九郎有时候很是疑惑,这婆娘自信满满的姿态到底从何而来。
“当然,刚才我问过暖棚的管事了,这玩意儿不难种,比那些娇贵的兰花、牡丹好养活多了。”
玉米能在全球广泛种植,肯定有很强的适应性,这点不需要过于担忧。
“种花和种粮食完全没有可比性。”崔瑨横她一眼。
“反正挺好养活的,再说,不是还有我娘在么。”
罗氏种了这么多年地,种点玉米肯定难不倒她,丁宁一点不为此担忧。
“种子还没带回去,你就想当甩手掌柜了。”
事是她揽的,活是支使别人干的。
“胡说,翻地、除草、施肥活多得很,你也别想偷懒。”
种地耕田都是体力活,一年忙到头挣不来几个钱,丁宁并没有那么喜欢种田耕地,即使兜里有钱也没有买田买地的想法。
“想偷懒的人不是你么?”
这婆娘其实倒不是懒,只是不喜欢干些重复繁琐的活计。
所以平时宁愿进山打猎,也不想进厨房干活。
崔九郎知道,嘴上却是不让人。
两人斗着嘴回了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