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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4部分(第1页)

志里面的工作人员,几乎都是美国新闻工作者中间的精英,能够十分敏锐地觉察到某件新闻的重大意义。

在遇刺事件发生之后,《时代》杂志也做了报道,他们的那一期封面人物就是我。但是在报道信息的快捷方面,他们比不CBS等等这些媒体,在消息的内部权威性上,他们也不闭上洛克特克电视台,所以。他们的这一期报道,根本没有收到多么大地欢迎。

在这种情况下,杂志社创始人也是主编亨利。卢斯就开始动起了脑筋。作为从事这一行业多年的人,他清楚地知道。论消息的时效性和快速报道,《时代》杂志远远不是广播、电视的对手,甚至都不是日报地对手,但是杂志有一个这些媒体都不具有的优点,那就是深度。

因为属性的限制,日报、广播和电视在深度上没有杂志来得深刻,这是杂志的最大的一个优点。

亨利。卢斯认为,如果想让《时代》杂志在这次舆论风暴中出头,就只能走深刻这条路子开始的时候,他是没有头绪的。但是当舆论发生转变,全美民州都关注到刺杀事件的真实情况的时候,亨利。卢斯显然认为机会来了。

他立刻把杂志社里面最能干的记者们召集在了一起,这些记者加在一起有二十多人。他给这二十多人全都分配了人物,然后把这些媒体地精英全部撒了出去。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寻找到和刺杀事件有关的一切事情。

亨利。卢斯和《时代》杂志的努力,肯快就收到了成果。

在这批记者派出去一天之后,大量地消息就开始源源不断地传回了《时代》杂志的总部。

第二天,《时代》杂志就出版了一本比之前要厚上足足三倍多的新杂志。

这本杂志的封面,和以前的很不同。以前的《时代》杂志,封面绝大部分的情况之下都是人物,但是这一期的封面上,却是一个黑洞洞的枪口。

雪白的底色。黑洞洞地枪口,加上一行红得滴血的标题:我们告诉你安德烈。柯里昂遇刺的真相!

这样地设计,让《时代》杂志一投放市场就被疯抢一空。每一个报摊都出现了哄抢的事件,因为买不到杂志而发生的纠葛让整个美国都陷入了混乱。

《时代》杂志更是赶紧加印,当天一共加印了五次依然没有能够完全满足民众的胃口。

这一期杂志成为《时代》杂志自成立以来,最辉煌的一份杂志,也让它一炮走红,从此之后奠定了在美国杂志界以及媒体中的权威地位。

那么这一期杂志,里面到底有哪些内容能够让民众如此疯狂呢?

不得不佩服亨利。卢斯。这是一个少有的天才地媒体人。他对于新闻事件地把握程度。他对于民众心理的把握程度乃至于他对于事件地分析程度,都让人瞠目结舌。

在这份厚得如同砖头一样的杂志里面。一共有27篇文章,这27篇文章,每篇都是特稿。

在美国,在全世界,在整个人类的报刊史上,内容全部是特稿的杂志,还从来没有过,这方面,亨利。卢斯创造了一个记录。

这本杂志,除了内容全都是特稿之外,另外一个特色就是图片!正本杂志,几乎一半是文字一半是图片,而且全都是巨大的带有冲击力的图片。这些图片内容丰富,很多都是第一次出现在报纸上面的。图片和文字融合在了一起,极大地支撑了文字的内容,增强了文字的说服力。

这样的一份杂志,光从形势上来,就已经是一枚重磅炸弹了。

当然,让这份杂志火起来的,还是内容。

这27篇文章,几乎每一篇都如同从天空之上呼啸而下的炸弹一样,绝对能把民众炸得嘴歪眼斜,瞬间就可以完成征服。不为别的,就因为他们的调查实在太相信,太有说服力了。

整本杂志的第一篇,也是最重要的一片,题目是《约翰。马施是谁?》。

一开头,这篇文章就开门见山:“约翰。马施是谁?这个问题如今在美国已经变成了焦点。那天晚上,他掏出了枪对准柯里昂先生扣动了扳机,他是刺杀柯里昂先生的人。与此同时,他是佐治亚州民主党的忠实成员,他是被民主党前任领导人阿尔弗雷德。史密斯救过性命的人,是富兰克林。罗斯福的忠实拥护者,他是《亚特兰大日报》的编辑,是极端的南方主义者。他是玛格丽特。米歇尔的丈夫,他的妻子目前正在写电影《乱世佳人》的小说,并且是这部电影地顾问之一……”

文章用一连串的排比句来界定约翰。马施,接下来。文章开始老到地分析约翰。马施为什么会把他的枪对准我。

首先,文章分析了约翰。马施和阿尔弗雷德。史密斯的关系,而且里面说地一些故事,估计只有极少数人知道。原来约翰。马施在遇到阿尔弗雷德。史密斯之前,是一个十分落魄的人,因为欠债,他的一家都被黑帮击杀,当黑帮的一个小头头把枪对准他的脑袋的时候,阿尔弗雷德。史密斯的车正好从旁边经过。那是一个空空如也的巷子。阿尔弗雷德。史密斯那天让自己的手下救下了约翰。马施,同时也杀了他的那些仇人。并且将约翰。马施带回了民主党,让在党内做事。也是从这个时候起,约翰。马施把阿尔弗雷德。史密斯看成了自己地救命恩人,对于史密斯。他是忠心耿耿的。

阿尔弗雷德。史密斯是民主党这么多年来少还有的睿智之人,在他的领导之下,民主党形成了几十年来少有地昌盛局面,甚至有可问鼎政权的资本,并且成功机会十分之大,但是随后一部《与狼共舞》,让阿尔弗雷德。史密斯壮志未酬,民主党的辉煌轰然倒塌,连他自己也因为中风而不得不在医院里面度过余生,不得不辞去了党内领袖的职务。

这件事情。让约翰。马施心底对我生出了无尽的恨意,他曾经找过阿尔弗雷德。史密斯,要提史密斯出一口气。他告诉史密斯他的命就是史密斯的,他愿意干一切事情。

而史密斯并没有答应他,史密斯让他继续支持自己的继承人富兰克林。罗斯福,并且叮嘱约翰。马施对待罗斯福就如同对待自己一样。接下来,文章用了极长的篇幅挤在了罗斯福和约翰。马施之间的关系。通过这些文字,人们第一次知道,约翰。马施是罗斯福地心腹之一。他亲自被罗斯福安排在民主党的最重要的一个堡垒佐治亚州。担任《亚特兰大日报》编辑地同时,他的真正身份是佐治亚州民主党总部的五个领导人之一。

罗斯福本人对于约翰。马施十分的看重。几乎每一次都到佐治亚州都会到约翰。马施家里面作客,约翰。马施也对罗斯福本人推崇备至,是他的那套政治理念的信仰者,并且坚定地认为之后罗斯福才能够领导着民主党走向胜利。

约翰。马施把对阿尔弗雷德史密斯的爱、尊敬全部放在了罗斯福地身上,与对待阿尔弗雷德。史密斯相比,约翰。马施对待罗斯福地感情显然深厚了一层,那就是政治信念。出任民主党官员的约翰。马施,对于罗斯福地政治理念顶礼膜拜,罗斯福的理想也是他的理想,为了这个理想,他可以在罗斯福的指使之下干任何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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