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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章 部落之外的部落(第2页)

不过这事情也不是我能去管的,毕竟一种社会形态就肯定有一种社会形态的特殊产物,人们只能去适应社会,社会不会因为人们而改变所以说我根本就改变不了这些姑娘什么,何况我觉得有有几个仆人使唤还是蛮好的,最起码是不用在锄地了。

这期间几个女孩一直忙碌着收拾屋子,换了新的兽皮铺盖,这些兽皮就相当于是床单被罩,其实这个部落已经有了一些简单的针织品,但是这兽皮还是被当做主要的布料来用的。

到了中午有几个士兵上门了,拉着一个小车,上面有一些蔬菜水果,还有一大条不知名野兽的腿,几只鸡,还有一大块牛肉和一些黑猪肉,可以说这些食材新鲜又丰盛,这几个士兵看到我眼里是不屑。

我知道他们的想法,他们肯定是认为我不应该享受这一切,不过我没有放在心上,毕竟这地方我得有一定的荣誉,才会有自己的威望,况且我自己就是个外来的人,他们要是能一下子就尊重我才鬼了那,我自己都不会相信。

那几个姑娘去拿东西,其中一个比较漂亮的被一个士兵拍了一下屁股,我知道这个人是在挑衅我,那个姑娘身子一颤,直接就看向了我,像是在等我给她出头,毕竟她是我的财产了,那个士兵看我看他,直接就瞪了我一眼。

要是我连自己的奴隶都保护不了的话,恐怕这些人会更加的蹬鼻子上脸,或许这也是那个首领让他们来试探我的吧,可是我才管不了那么多那,就看这士兵一只手又朝着那姑娘胸前抓去了。

我看了看四周围没啥东西,只好捡起一个小板凳扔了过去,这板凳其实和咱们所看到的板凳有很大的不同,说是个板凳其实就是个木头桩子改的,长的比较丑陋,但是却结实的很,当然同时有一点就是很重。

这凳子砸过去那士兵脸色一变,直接就收手撤身,躲过了这一板凳,但是这家伙显然是被我惹怒了,他没有想到我会直接动手,剩下的士兵则是站在一边看着他嗤笑,一副看我们笑话的架势,也根本就没有要去帮忙的意思。

这士兵直接就徒手朝着我走了过来,“你这化外人,以为首领看得起你,你就可以为非作歹了吗,真的当自己是老大了,我今天非得要好好教训一下你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家伙才行。”

前面说过了这帮土著打架靠的就是一身蛮力,根本就是毫无章法的,所以说在我的心里是一点压力都没有的,这人上来以后我就摆开了太极拳的阵势,毕竟练了好几十年了,早就已经是炉火纯青了,这四两拨千斤早就熟的不能在熟了。

这没几分钟我就把这士兵摔得满脸是血了,本来还以为这家伙能有多厉

害,没想到就这么草包,满共也就坚持那么几分钟,这就算是完蛋了。

这个时候首领过来了,直接训斥了这几个人一顿,朝着我哈哈一笑,留下了几坛好酒,然后就带着人离开了,刚才那个被欺负的小姑娘给我道了一声谢,甚至都跪下了,搞得我倒是蛮不好意思的,毕竟我其实也没帮她什么,毕竟不管啥时候,这奴隶的命运都是很苦的。

这几个姑娘直接去收拾这些肉食做饭去了,而我则是回到卧室,躺在一张虎皮上休息一会,毕竟昨晚没咋睡好,可是就在我休息的时候,这神秘声音又出现了,看来这已经是七杀界的标配了,我希望在竞技狩猎的时候,这声音不要出来捣乱就好。

就听这声音说道,在非洲大草原上,生长着一种奇异的植物,它的名字叫做尖毛草。尖毛草号称“草地之王”,是非洲大地上长得最高、最茂盛的毛草之一。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尖毛草最初的生长过程却极其缓慢,根本看不出有什么王者的气象。当春天来临时,其它植物开始疯狂生长,而尖毛草仿佛压根儿就没感受到春风召唤似的,始终保持在一寸左右,就像被抛弃的可怜虫,显得寂寥而寒碜。眼看春天就要结束了,尖毛草还是那么不紧不慢地吸收阳光雨露,像一个光吃饭不长个儿的小孩,几乎看不见有什么增长,比草原上的许多野草都低矮。正当人们对尖毛草感到无比失望时,情况一下子发生了逆转。半年后,一场大雨来袭,尖毛草就像被施了魔法一样拔地而起,每天以一尺半的惊人速度向上猛长,不到一个星期,就长到了一米六七,有的甚至达到了两米高。放眼望去,一排排的尖毛草就像一堵堵绿色的高墙,成为非洲草原上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刚开始,人们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低矮的毛尖草能够一下子蜕变为“草地之王”?后来,植物学家通过研究发现,尖毛草之前不是没有生长,因为它长的不是地面的茎,而是地下的根。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尖毛草的根不断向周围和地下扩张,最深的地方竟然达到了二十几米,它的根系牢牢地锁住了水分,锁住了土壤中的营养成分。当蓄积的能量达到成长的需要时,尖毛草就会一发而不可收拾,在短短几天时间内,长到人那么高。

无独有偶,在四川地区也生长着一种有趣的植物,它的名字叫做毛竹。

这种竹子非常高大,它的竿高达二十多米,直径也达到了二十多厘米。然而,在最初的五年里,毛竹的生长十分缓慢,堪称林中“侏儒”。但在第六年雨季来临时,它却以每天六尺的速度向上急窜,大约半个月时间,毛竹就能成为林中的身高冠军,并且风吹不倒。更为奇特的是,当毛竹处于生长期时,周围的植物都得为它让行,直到它长大“成人”,其他植物才能吸收到养料。与尖毛草一样,毛竹也是先发展根系,再发展茎杆,最后,它们都成为了同类中的佼佼者。

原来,无论是植物还是人,要想出人头地,就必须学会隐忍,学会埋头苦干,在机遇降临前,先将自己打造成一把无坚不摧的利剑。

所谓功到自然成,当你的努力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厚积薄发,一鸣惊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自己推向成功的顶峰。

沙漠气候非常特殊。白天,炽热的太阳经过沙石的反射和热量累积,能把人活活烤死;夜晚,彻骨的寒冷又能把人冻僵。尽管沙漠气候如此可怕,但印第安人的建筑却有逢凶化吉的功用。

在沙漠里,印第安人的墙是经过特别设计的,它的厚度恰到好处——白天炽热的艳阳晒不透那向阳的墙壁,等到快要热透时,夜晚就已经降临。于是在外面酷寒难耐的夜里,那晒热的土墙,正慢慢地散发出白天储存的热量,使室内变得温暖。如果那墙薄一些,白天室内就会变成烤箱,夜晚也不会散发足够的热量。但如果墙再厚一些,白天固然不至于炎热,夜晚却因为透不过热量而变得寒冷。

沙漠是印第安人的乐土,他们祖祖辈辈安适地住在那里,这一切的奥秘,就在于那不薄不厚的、恰到好处的墙。

写到这里我又想到另一个故事:有三个靠鱼鹰来捕鱼的渔民。他们每家都有一只小渔舟,养着数十只鱼鹰,每天早出晚归,捕鱼卖钱。

鱼鹰的喉咙下面有一个天生的皮囊,可以储存捕捉到的鱼。为了不让鱼直接进入鱼鹰的胃里,渔民通常在鱼鹰皮囊的下面用一种比较结实的水草扎上。

第一个渔民大大咧咧,把捆扎鱼鹰脖子的水草系得松松垮垮。结果,无论大鱼小鱼,几乎都被贪吃的鱼鹰给私吞了。能从鱼鹰嘴里抢下来的鱼少得可怜。捕不到鱼,自然卖不到钱。所以,几个月过去了,他仍是一只小舟,数十只鱼鹰,贫穷依旧。

第二个渔民则精于算计,他把捆扎鱼鹰脖子的水草系得严严实实。一开始还好,无论大鱼小鱼,几乎全都颗粒归仓。但好景不长,鱼鹰因为吃不饱,先后都饿死了。最后,他只剩下一只孤零零的渔舟,比第一个渔民还凄惨。

第三个渔民的做法不同于第一和第二个渔民,他捆扎鱼鹰脖子的水草系得不紧不松。鱼鹰抓到大鱼,想吞也吞不下去,只好吐出,成为渔民换钱的资本,而鱼鹰每天只能吃到些小鱼。结果,这个渔民每天都有数量可观的鱼卖到集市上去,不久他就富了起来。

天下万物,皆有其度。度是分寸,是水平,度是经验与智慧的结晶。做人做到恰如其分,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做事做到恰到好处,是人生的最大学问。

看来这声音是要告诉我努力变强,当然还要学会有智慧的经营自己手里的一切,看来接下来在这部落里面的水会很深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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