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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部分(第1页)

,为此今年寿辰,从上至下必定有很多人去贺寿,许翰林人在京城,他家中夫人小姐却必定会去帮衬。你身为晚辈,本来就该替你爹去走一趟,而汪小相公代汪部院去贺寿探望,这也是应当的。到时候你再让汪小相公陪你去一趟许家,见上许家小姐一面,省得你这个孽障心心念念觉得人家不好!”

程乃轩看看前所未有严厉的祖母,再看看满脸痛心疾首的母亲,最终偷瞥了一眼汪孚林,见其无奈地冲自己点了点头,他只好耷拉下了脑袋。可在心里,他也愿意去最后证实一下,自己的未婚妻到底是不是当初那个害得自己留下心理阴影的鬼面女子。只要不是,他也不用这样闻许色变地过日子!

尽管这几个月来,对歙县乃至于徽州府的知名人物,汪孚林有了一定程度的认识,但能上徽州府志的,不是科举有成,就是仕途得意,总之至少得是个举人,所以,单凭许村许老太公这个描述,汪孚林压根不知道人家是谁——料想从前那个闷在松明山一心读死书的汪小秀才,也绝对不会知道。值得庆幸的是,程家人做事周到万分,竟连他那份礼物也给一并准备好了。他本待拒绝,可听说是程老爷临走时的意思,只能领情。

等他从程家回到自家门口,推门时却发现门虚掩着,进去一看,他就看到,是李师爷和金宝秋枫叶小胖已经回来了。

既然有了李师爷这本活字典,汪孚林自然不吝讨教,结果却被李师爷用犹如看什么一般的眼神打量了一阵子。

“说你书呆吧,你处理很多事情的时候比那些胥吏差役还精;可说你不书呆吧……你连许村那对瑞侣都不知道。你如今代表郧阳巡抚汪部院,要是程家不提出让你陪程公子去拜寿,你万一真漏掉这桩大事,传扬出去,人家岂不会说汪部院不敬老?”

说到这里,李师爷猛然警醒到,不止是汪孚林忽略了这一茬,似乎他自己,也没有提醒过叶县尊。

汪孚林顿时哑口无言,他突然发现,自家虽说人手已经很不少了,但还缺一个能够掌管行程表的管家。毕竟,这些过节过寿等等必要的事情,他怎么记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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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六章 还是故乡好(第二更)

事实证明,李师爷并没有猜错。差点忽略掉许村那位人瑞许老太公寿辰的,并不仅仅只有汪孚林,叶钧耀这位歙县令,也确实懵然无知。

后世百岁寿星尚且会受到人们追捧,更不要说如今这人均寿命顶多四五十的大明朝。所以,那对丈夫一百零二岁,妻子一百零四岁的许村瑞侣,不但是整个歙县乃至于徽州府的荣耀,而且也很符合隆庆皇帝推崇瑞侣的价值观,故而去年,也就是隆庆三年,朝廷竟是钦赐双寿承恩坊,对这对百岁夫妇赐官赐封表示嘉奖。正因为如此,此次徽州府从官吏到士绅,头面人物几乎都准备了相应的寿礼,亲自又或者派出代表前去许村,向那位许老太公拜寿。

叶大炮原本还跳脚于三班六房这么多人,竟是没人记得提醒自己,可汪孚林和李师爷一劝解,说是最近事多,大家未必记得过来,他才悻悻放下原打算敲打上下的大棒。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叶明月早已连贺寿的寿礼以及寿面寿桃都一块备办好了,只准备临到晚上才通知他,这也让他哑巴了。

叶小胖好动,这次连忙又主动请缨担当重任,叶大炮本想请李师爷同行多加提点,可一想到自己身边没个人帮手,他思来想去,又命人去打探了一番,得知府城县城不少大户人家,有些夫人带着闺秀去拜见许老太公夫人宋氏,他想着女儿行事周到,干脆让女儿带上叶小胖同去,而李师爷留下给自己帮手。

李师爷对此无可无不可。汪孚林却有些犹豫要不要带两个妹妹。想到许村在府城西北四十里。如果要去拜寿。要么在许村哪里借宿一晚,要不就干脆在松明山停留半日。于是,他就打定主意,带上两个妹妹和金宝秋枫,早一天出发,趁这个机会回一趟松明山。因为考虑到自家房子不大的问题,他原想着干脆和叶明月叶小胖姐弟分开走,谁知道一听说还能去松明山。还能留宿一天,叶小胖立刻软磨硬泡起了父亲。

于是,叶大炮一点头,汪孚林顿时不得不面对比上次杀向松明山那一行还要庞大一倍的豪华阵容。

这是去给人拜寿吗?这怎么看怎么像是秋游!

而临行之前的傍晚,他一时起意去了一下县城中租借给戚家军将兵的祖宅,问了问戚良,这位前悍将竟是点了头,又叫了两个腿脚方便的老卒随行。眇目的戚良看上去并不凶恶,那张憨厚的脸反而显得和寻常乡民没什么两样,但他那戚家军的名头。汪孚林却知道这贺寿队伍的安全性问题就不用担心了。

程乃轩毫不在意阵容豪华,他恨不得这次去的人越多越好。仿佛这些人全都是给他保驾护航,免得他受未婚妻欺负,当然举双手欢迎。

汪孚林脚才消肿,勉强走路不太成问题,一路上自然只能坐滑竿。只不过,鉴于之前坐轿子的糟糕体验,他瞅着机会和戚良约定,等回头伤好之后,一定就去和这位学骑马。

这浩浩荡荡一行人抵达松明山后,村民得知汪小官人回来了,自然是围上来问东问西,一听说来的还有叶县尊家公子小姐,竟都抢着腾出屋子给人住。

到最后,还是何为代汪道昆的父亲汪良彬出面,请了叶明月叶小胖以及程乃轩戚良等人借住松园。至于汪孚林和汪二娘汪小妹金宝秋枫,却婉言谢绝了住松园,选择了回自己家。毕竟,蜗居虽小,五脏俱全,又到底是自家老宅,比寄居别人家感觉舒坦得多。扑倒在自己屋子里那张斑驳掉漆,一动就会嘎吱作响的床上,汪孚林舒舒服服打了几个滚。好一会儿过后,眼见得门前有人影,他方才懒洋洋地问道:“谁?”

“爹。”

“小官人。”

汪孚林一看是金宝,后头还跟着秋枫,他就笑了起来:“重回老宅,感觉怎么样?是不是在县后街住得太舒服,觉得这里又逼仄,又老旧?”

“没有没有,挺好的。”秋枫赶紧摇头,等发现汪孚林坐起身来,饶有兴致看着他,他才小声说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城里那屋子再好,也是别人的。”

汪孚林听这小家伙竟然还说大道理,顿时乐了,等看着金宝时,金宝却说道:“我还是觉得松明山好,清净安闲,不像城里,太乱。”

对于还只有八岁的金宝来说,他不懂那些来回角力,甚至连像秋枫这样当双面间谍,都还绝对没办法胜任,所以他只觉得城里太乱,不如松明山的宁静。而秋枫对此当然不能苟同,他和金宝已经很熟了,不再有之前那些滑稽的妒忌,这会儿就露出了不以为然的表情。

汪孚林也不说谁对谁错,笑着站起身在每人头上拍了一巴掌,这才说道:“难得回来,吃过午饭之后,你们就在村里四处走走,好好转一转,散散心!”

住在松园那里的人,午饭自然有那边负责,而汪孚林这边回来得突然,按照汪七的打算,原本是要妻子好好做上一大桌的,汪孚林却制止了老仆,让他尽着厨下那些新鲜采摘的蔬菜瓜果,以及四乡八邻闻讯送来的鸡蛋猪肉等等,做点家乡风味即可。而他虽说随身带着一小包干辣椒末,可要下厨的打算却被汪七给掐灭在了苗头状态,只能怏怏作罢。至于汪二娘,拉着汪小妹久违地喂鸡摘菜,那银铃般的笑声在风中飘荡,仿佛把一切阴霾都给冲干净了。

一顿饭吃得简单却又舒服,午后,汪二娘拉着汪小妹,又叫上汪七带路,竟是跑去对面西溪南村,找做糖葫芦的松伯,也不知道是否想要顺几支糖葫芦回来。金宝则是想回自家废屋看看,汪孚林不放心。让秋枫跟着同去。因为其他人全都在松园。他就清闲了下来。午后打了个小盹后,出了自家宅子,漫步在田埂上,看着两边已经呈现出一片金黄色的稻田,只觉得心情很好。

“林哥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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