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晚睡,敖战却毫无疲态,跟平时差不多,精神饱满。
初厉羡慕嫉妒恨地望着他,“为什么你精神那么好?”
敖战薄唇微动,吐出三个字,“靠意志。”把给初厉拿过来的早餐放桌上,“去洗漱,吃饭。”
初厉穿着昨天的衣服,他被敖战带回后,直接放床上睡了,头发蓬松微微凌乱,典型的刚起床模样,“好,男朋友的话是要听的。”
敖战嘴角不自觉上扬,将视线从初厉身上移开,“你先起床,我过去吃早饭,一会儿过来喊你。”
初厉出其不意抱着敖战,在他脸上亲了一下,“好。”
火速洗漱,吃早饭,换衣服,去与大家集合。
今天他们不去换盐,而是去往距离部落三个小时的森林。
这里不是原始森林,只是一个相对比较大,树比较枝繁叶茂的林子。
比起原始森林来,它比较“干”,没有那种千年万年的历史感,青苔这些不常见,草这些也没有很茂盛,种类也不够丰富,看起来也没那么危险。
这是距离部落最近的森林了,他们来的时候,经过过这里,里面有一些野兽。
比如,驼鹿,马鹿,石鸡,雪鸡,獾等。
今天,他们的目标就是这些。
“初厉,你在林子外等我们,我们打到猎就出来。”
为了不给他们添麻烦,初厉很干脆地答应了,“行,你们小心。”
稷骞也跟来了,“敖战大哥,注意安全,我会保护大祭司的。”
大家都笑了。
“好。”
敖战变成兽人,与三十几头勐兽一起,钻入了森林。
原始森林对他们来说都如入无人之境,这样的森林基本上没有威胁,除非大意,否则他们那样的勐兽,没有任何对手。
初厉找了一块石头坐下,稷骞走来蹲到他的面前,“大祭司,你今天打算给大家做好吃的吗?”
“不是,是教大家做好吃的。”
“教?”
初厉坐姿潇洒,“对,我如果做给大家吃,就只能吃到一顿美食,如果自己学会了,就可以天天吃美食了,懂了吗?”
稷骞点头,“我明白了。”
初厉看了看四周,有点儿无聊啊。
突然来了一个兴致,“稷骞,我教你识字,怎么样?”
“识字是什么?”
初厉捡了一块小石头,走去了一块大石头面前,写下“一”到“十”十个数字,“来跟我读一遍。”
看着熟悉的字体,心里一时之间感慨无限。
再不写写,怕是要忘记了。
“好啊。”
“这个念一,这个念二,……”
稷骞跟着读,念得很标准,新奇的事物对孩子来说总是有着强大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