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来人正是马龙的舅舅,关名臣。
他在三十年前毅然决然的踏上了前往异国他乡的打工路,当时的国内对于美利坚的想法是遍地黄金,但敢出去的人却不多,人离乡贱,如果不是实在在家乡没有出路的话,他也不会冒着客死异乡的危险走出来。
还好,虽然他的出国务工路前期比较艰辛,也一度遭受过各种黑心同胞的压榨,但最终还是混出了头,在洛圣都本地的一个唐人街内开了个不大不小的修车店。
拥有一家修车店虽然不能够让他大富大贵,但是解决温饱问题后,仍旧有一些结余,比穷人有钱,比中产还要差一些,勉强算是小康家庭吧。
“我感觉还不错,现在就可以出院了!”
关名臣制止了马龙。
“是不是出院不是你自己说了算的,要等医生发话才行,医药费什么的,你都不用担心,先前我已经给你买保险了,所以这些都会算在医保之内。喏,这是你舅妈给你熬的鸡汤,你喝了吧!”
说实话,作为一个北方人,马龙并不喜欢喝汤,他喜欢吃肉,这样来的更加直接一点。
但这是舅妈的一番心思,即便马龙不喜欢,他也要喝完,而且,他感觉自己已经好久都没有被关心过了,这种亲情让他心中暖烘烘的。
“店里怎么样?能忙得过来么?”
马龙一边喝汤一边找话题,不然被舅舅盯着自己喝汤,他觉得有些不自在。
“当然,你不过是刚刚才出师,不会以为店里没有了你就玩不转了吧?”
关名臣的这番话有点扎心,但却是事实,马龙才刚刚出师不久,也只能独立面对一些比较明显的小毛病,太复杂的问题他还解决不了。
“扎心了,大舅,不过你这么说,我也就放心了。”
关名臣眉头微皱,他从外甥的话里面听到了其他的意思。
“怎么?你有其他的想法?”
都是血脉亲戚,关名臣没有拐弯抹角,而是直接开口询问。
马龙放下鸡汤,直视舅舅,说道:“没错!我不想继续修车了。”
“那你说说你想干什么?别跟我说想要去道上混,不然我打断你的腿。”
邪门歪道关名臣是肯定不会让自己的外甥去做的,免得混到最后死无全尸,他在外这么多年,什么事情没见过?现在他的修车厂虽然在唐人街,但是每个月也少不了给地头蛇交保护费,真以为外国的月亮那么圆呢?
“当然不是!我可不屑于当一个街溜子混混儿!”
马龙摇摇头,接着说道:“我想当警察!”
“什么?”关名臣的声音瞬间拔高,变得尖锐起来:“警察?那还不如混混儿呢!在这个地方当警察,可跟国内完全不同,这里的犯罪分子可都是有枪的,当警察我怕你死的比当混混儿都快。”
他说的没错,这是不容辩驳的事实,这种情况不仅仅在洛圣都如此,在其他地方也是如此,小镇上还好一些,但凡是大城市,警察都属于一个高危职业。
最关键的一点是,薪水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