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尺评分法】
也叫计点法、点数法,由金斯伯瑞和洛托发明,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定量的职位评价方法,并适用于所有的组织。
这是以工作分析为基础,以各类职位的“共同付酬因素”(区别于标尺套级法的职位总体评价)为评价指标,为评价指标赋予权重(标尺),进行职位划分的一种方法。
1、步骤:
(1)将所有职位在横向上划分为不同的大类,如工厂、办公室;
(2)将所有职位划入相应的横向大类;
(3)在每一个职位大类中,确定职位的5~10个共同付酬因素为评价指标,如教育、技能、工作经验、努力、承担的责任、劳动条件等;
(4)给每个付酬因素赋予准确的定义,如“教育——完成职位工作所需要的正式学校教育的学年”;
(5)给每个付酬因素划分等级,如“教育”划为5个等级,分别为6学年以下,7~9学年,10~12学年,13~15学年,16学年以上;
(6)给每个付酬因素赋予权重(即相对值),如“教育”的权重为10%,当然所有付酬因素的权重之和应为100%;
(7)计算每个付酬因素的分数(即绝对值),如把总分定为300,则教育的分数就是30;
(8)给每个付酬因素的各等级分配分数,可以用等距法或等比法,如用等距法分配的“教育”的5个等级的分数就分别为6、12、18、24、30(至此,各大类的评价模型建立完毕);
(9)选择一个大类的若干职位,根据评价模型进行试验打分,以检验模型的理想程度,必要时需调整模型;
(10)根据评价模型,对所有职位进行正式打分,并排序。
2、主要优点
(1)根据付酬因素进行评价,明确了职位的价值所在,从而容易让员工认同;
(2)评价比较精确;
(3)因为得出了量化分数,从而容易直接换算出薪值;
(4)通俗易懂,操作难度并不大;
(5)可以利用计算机进行辅助工作。
3、主要缺点
(1)操作的工作量比较大,成本较高;
(2)选择付酬因素时,缺乏明确的原则,仍然具有一定的主观性。
【因素比较法】
由本奇和伯克于1941年发明,与标尺评分法相似,最大的区别在于直接得出各职位的薪值而不是分值,应用没有标尺评分法广泛,但同样适用于所有组织。
这是以工作分析为基础,以关键职位的“共同付酬因素”(区别于标尺套级法的职位总体评价)为评价指标,为评价指标直接赋予薪值(标尺),进行职位划分的一种方法。
1、步骤
(1)选取5个左右的共同付酬因素,如果有条件运用计算机进行辅助工作,付酬因素可以多一些;
(2)在所有职位中选取关键职位,米尔科维奇和纽曼认为,这些关键职位的特征应该是,工作内容为员工所熟知,并且在相当一段时间内能够保持稳定。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原则说明要选取多少个关键职位,一般按照被评价的工作规模和差别程度,选取15~25个;
(3)将关键职位,依次按各付酬因素的重要性进行排序,得出职位的“因素顺序”;
(4)为关键职位的每个付酬因素分配薪值,并按薪值多少进行排序,得出职位的“薪值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