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头湿了一圈,她依旧没动,任由他搂着。
赫连长澈扑在她肩头,眼泪无声的落,只有他自己知道,她说的每一句话,他都听进去了,也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失去的是什么。
她话里话外都告诉自己了,他们不合适,要保持距离,从八年光阴不短,再到小情小爱在大是大非面前不值一提,每一句话外音,他都听明白了。
可他说的那句不甘心,也是真真实实的,他没喜欢过什么人,从懵懵懂懂不自知的在意,再到确定心意后的心疼,他一个人迷茫的走了很远很久。
这是他第一次喜欢一个人,却注定要无疾而终。
只要抛开那种不甘心和喜欢,跳脱出来,用她教的,站在旁观者的角度看,他用不着再等十年,他现在就能想明白。
一旦真的将她留在身边,她跟中书令和老师那就真是完全的敌对,连一丝余地都没有;且,她的性子不合适被拘在后院,那个地方会折断她的羽翅,磨灭她的所有,那个地方,不适合她。
她一个人走了这么长的路,自己若是真的斩断她的羽翅,就是十恶不赦的罪徒,害她,终也害己。
这一刻,他懂了与其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这句话的含义。
“用不着再等十年,我现在就能明白,”他闷在她肩头说,“我不害你。”
“但你记着,十七岁的我,是真的喜欢你。阿珏,我喜欢你!”
心口猛地一颤,她终是抬手,轻轻抚了抚赫连长澈的后背,哑声说:“嗯,我会记着。”
这一句喜欢,只有她自己知道,意味着什么。
这是第一回,有人对她说出口的喜欢,干净的跟那盏清水一样。
“你说,我会越走越远,越走越孤独,最后会成为孤家寡人,”他直接将眼泪擦在她肩头,“我想,我会不同,我心里有一个人,会一直陪着我,一直到最后。”
她没说话,少年人的喜欢,真的很简单很纯粹,可也很遗憾。
“王爷,还是忘了吧,”她说,“不要记得。”
她自己尝过这份苦,简单的喜欢,复杂的遗憾,记得的苦涩,一年又一年,其中的滋味,她比他还清楚。
“雁过无声,风过无痕,得个简单,不必执着。”
他摇头,“给我留个念想。”
他依旧闷在她肩头,断断续续的开口,“我以前不懂什么是喜欢,就觉得太麻烦,也觉得很矫情,我甚至不理解为什么有人愿意拿命去护一个人。”
“现在,我好像能明白一些了,我活了十七年,今夜才明白三皇兄那个人,才慢慢懂他,也才懂的喜欢二字,这些都是因为你,谢谢你。”
“你在我心里,是跟三皇兄一样重要的人,无人可替,跟我的命一样重要,你放心,无论何时,我都会护你。”
“若我早知道,来瓮城,最后会这样,我一定不让你来,是我太笨了,只知道要推进战线,忘了这后面的许多,我还没看明白很多事。”
“我不后悔我来,我后悔让你来。”
“你有很多秘密,我不会问,但若你需要我帮忙,就告诉我,我帮你。”
他紧紧闭上眼眸,“你有你喜欢的人,你也有很多要守护的人,我知道,是我来的晚了,没赶上。”
“我既恨自己来的太晚,错过了,又恨自己来的太早,还什么都做不了。”
“要是我再大点,再强些,就好了,我现在还保护不了你,所以,我听你的。”
“这条路,本就苦,难走,我自己走,我不祸害你。”
“你给的这一杯清水,比这世上任何陈年老酒都浓烈,一喝即醉,可抵往后一生的无趣无味。”
“自此,有大爱,无私情,”又一滴泪滑落,他关不住泪意,“那么,请你抱抱我,我只要这么多。”
她听着这些话,内心一片麻,最终,慢慢抬起手,抱了一下肩头的少年,极轻地回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