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了片刻,忽然莞尔一笑,“娇娇定是来看我笑话的。”
荷叶皱了皱鼻子,暗道这厮还算有自知之明,她家小姐当然不可能是来替他冲喜的。
“数日未见,程哥哥消瘦许多。”
“‘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许是太过想念,因此日渐消瘦。”
程德语轻声细语,似乎唯恐惊扰了此间安宁。
南宝衣把玩着小手帕。
快要死的人了,也好意思来撩她一把。
若是放在前世,她听见这句诗,定然要高兴得跳起来,可是如今听来,只觉十分可笑。
她关心道:“程家落败,不知程哥哥的丧葬费,可有着落?”
程德语面色微僵。
这姑娘,说话未免太直了些……
他捂着帕子咳嗽起来。
很快,血液染红了那方手帕。
他支撑着坐起身,语调透着自嘲:
“昔日我与娇娇定亲时,曾对你十分不满。我想着我是天之骄子,是太守府的嫡公子,怎么能迎娶一个胸无点墨的商户女?后来我游学盛京城,常常收到你的书信。你字迹丑陋,措辞粗俗,令我更加嫌恶。
“所以当我从盛京城归来时,才会对知书达理的南胭感兴趣。我想着,我的妻子,定然要能与我红袖添香、对谈诗赋才行。
“可是,当我与你退婚之后,才发现,你竟然已经变得那么好。并非腹有诗书的那种好,而是格外纯真向上、娇气矜贵的好。既有大家闺秀的聪慧理智,又保留了小姑娘的天真烂漫。”
他定定注视着南宝衣,“我,很喜欢这样的娇娇。”
南宝衣始终垂眸不语。
甚至,唇角还噙着一抹讥讽浅笑。
程德语并不知道,她的聪慧理智,都是被他和南胭逼出来的。
也好意思拿来夸奖她?
她的耳畔浮现出一道清润的声音:
——本侯喜欢娇娇,无关你是丑是美,是苍老还是年幼。
——你若是上苍钦定的福禄使者,本侯便是你的信徒。你若是被千万人唾弃的祸世邪崇,本侯便是你座下走狗。
——本侯喜欢娇娇,无论怎样都喜欢,不分是非地喜欢。
南宝衣想起,在她重生归来,尚还只是个一无是处的草包的时候,权臣大人就已经很愿意对她好。
而不是等她变得很好很优秀时,再对她好。
所以,程德语喜欢的,只是她身上那些闪光点,而非她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