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前。
盛夏时节,晴空无云,湍急的溪流流过茂密葱翠的森林,溪流两岸的空地上花繁草盛。阳光播撒之下,溪水金光闪耀。
好一幅美妙的和平景象。
然而……
一支羽箭一闪而过。
“呼嘶!”这只人马只来得及惨叫一声而已——他哪怕是一个小小的躲避动作都没来得及做出来。铁制箭头射向他掀起面甲后毫无防备的脸部,从他的左眼深深插入,直到扎进他的脑子里。
他壮硕的身躯向右不断倾斜,最终“哗啦”一声砸进小河中。由于河边水十分浅,他的身躯重重地压进烂泥河床里,就不动了。只有鲜血从伤口处喷涌而出,伴着被冲击激起的污秽将这一小片的河水弄得浑浊不堪,一同流向下游。
“哈哈哈哈哈哈哈!”不远处,一颗大树后传来了兴奋而有些张狂的笑声,听得出,这声音有些稚嫩。下一刻,一个人从树后跳了出来,手舞足蹈地朝这具尸体走了过来。
这是一位少年,看起来年纪并不大,大概只有十六、七岁的样子,身材适中,红色短发蓬松,一张笑得有点傻乎乎的脸看起来还有些可爱。他穿着一身深青色的粗布短衣,满是乱七八糟的折皱,还有些没洗干净的污垢。他的腰间别着一把做工粗糙的短剑,手提一把还算结实的步弓,背上破旧的皮质箭壶中还摆着二十多支箭,看上去还差一副盔甲就能上战场了。
他走走跳跳地终于站到了这具尸体的边上,笑容越发灿烂,露出了一口大白牙,眼睛也眯成了缝。他笑道:“不枉我追了你那么久!终于还是让我搞到手了!”
说着,他一把拔出了短剑。
之后,他对那只人马做了十分过分的事情。
折腾了好一段时间,少年又笑眯眯地站住了——他在观赏自己的战利品。
一套装饰豪华的全身人马盔甲被他拆成了两半——由于人马这种生物的诡异体型,一套人马式盔甲恰好可以分成半件人类盔甲——上半身的,和大半件马铠。
一把精制的骑兵弓,不仅带花纹还有镀金呢,外加一壶上好的箭,连箭壶都是用珍贵的木料精心制作出的。
一把同样精制的马刀,在太阳下拔出刀鞘几乎可以闪瞎他的狗眼——用狗眼来表示人眼是一种奇特的人类方言,暂时历史学家还没发现其出处。
除此之外还有一包看不出用途的小玩意,一包喷香的食物。
最后少年还把这可怜的人马的四条腿给卸了下来——仍然是由于人马这种生物诡异的体型,他们的下半身看起来和普通马完全没有区别,也就是说人马的腿完全可以当马腿来用。他打算把这四只人马腿当马腿卖掉。而这只人马的其他地方,他打算自己用。
至于为什么不直接不加欺骗地卖出去……简单地说,这是个法律问题,当人马刚刚出现时,同样由于他们诡异的体型,他们是被游牧人直接当成牲畜用的,自然也能拿来吃。但现在自然不同,人类全成了妖魔的牲畜了。人马贵族肯定不会让自己的牲畜吃自己,而血族贵族出于某些不祥的联想也禁止自己统治下的人类食用人马。
狼人贵族倒管不了那么多,首先他们至今还号称是诺玛帝国的附庸亚萨基王国,与人类关系较好,另外,作为知名吃货族裔的他们对食物的追求明显比人类高上一个档次。至于其他妖魔族裔,对这里的人来说还只是传说。
这里,是血族布洛德帝国旗下,血族领主赛灵斯伯爵的领地,是赛灵斯伯国的东部边境重镇——初林要塞所在的森林,它,被称为初林。
就在两个月前,夏丹汗国的人马大贵族纳骨斯·台吉明带领他的部下——一小群人马小贵族和一大群游牧人奴隶悍然入侵血族诸国。总兵力将近五万。
五天前,这个庞大军团中的一支——大约三千人一路劫掠,绕过初林要塞,向赛灵斯方向进军。
一天前,这支分队在阿卡曼镇的野外遭遇由现任赛灵斯伯爵长子率领的军队,总计约两千人。经过三个小时的激战,这支分队被成功击溃。
而在这个林地的小河边被这位少年猎杀的人马,也许就是溃兵中的一个。当然,从战利品的丰厚程度来看,这应该是一位军官甚至是一位贵族。
少年并没有傻笑多久,很快,他便动身将这些战利品运回他的家。
他走了有一段时间。到了黄昏之时,他终于望见了他的家——那是一个破旧的塔楼,以及旁边的几座小屋。塔楼和小屋都是石制的。
他快意地吹了声口哨,加速向自己的家走去,脸上也洋溢起一股自得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