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比较简单,在地上挖几个坑,再稍微松一松土,就完成了。
考虑到它的生长环境,又有些头疼,这边没有一点遮挡,似乎不适合种这种喜欢潮湿的药材吧!
算了,种石斛的事,还是再等等。
他在周围挖几个坑,把种在花盆里的苹果树、桃树、李子树、杏树和猕猴桃等果树,全部移过来。
最后又有一个角落,种了几棵西瓜和黄金瓜。
这东西长得快,现在种下去,只要浇一次水施一次肥,就能成熟了。
费了好大的劲,才把这些事干完,看时间不早了,他穿过隧道,回到仓库那边的院子。
李自强没在这里,估计已经回家做午饭了。
夏臻把石板盖好,回到家里。
“夏臻哥,你看我这样写有没有问题?”刚一进门,看到廖思渝正在跟李自强聊天,见他进门,连忙上前问道。
这几天他在家不断思考夏臻说的话,最后模彷他的写作方法,写了一篇题目叫《我从未谋面的父亲》。
“等我洗个脸,再好好看看。”夏臻忙了一上午,此时一身臭汗,就把他递过来的稿纸,放在桌上。“其实写文章没有那么难,只要你用心思,肯定能写出能发表的作品。”
说完,匆匆打水洗脸。
水缸里的水虽然没有井水凉爽,可是用它泼湿脸和脑袋,同样会让人非常舒服。
加上夏天他理了平头,这样洗一洗就更方便了。
廖思渝应了声,继续和李自强聊天。
夏臻就有些好奇,两人认识时间不短了,以前怎么没见两人这么聊得来?
等用毛巾抹干水,又回房间换了衣服,这才回到堂屋,拿起稿纸。
文章比他想像的要好,虽然主题是在写父亲,实际上却在写母亲独自抚养他长大的艰辛,中间写到很多细节,因为太真实,让夏臻看了不由动容。
“这篇散文,如果语言再精练一点,就能发表了。”夏臻下了结论。
倒不是他自以为是,这点眼力他还是有的。
所谓好的散文,就是不卖弄文采,用真挚的感情打动人。
他都能被文章内的感情感动,何况其它读者。
就是叙述啰嗦了一些,很多长句可以缩成短句,这样读起来会更舒服。
说话间拿来一枝铅笔,在上面做了改动。
他一直觉得语感这东西需要经验,文字接触多了,自然熟能生巧。
这跟一个人的创意和文采不同,那个是每个人独有的,他肯定不会自说自话,帮人修改。
“谢谢夏臻哥。”廖思渝拿过来看了看,发现改动后,确实让文字变得更优美了。“那你说我寄到哪里最好?”
他写文章,目的和夏臻一样,就是既想赚钱,又想获得名气。
出生在这样的家庭,他渴望获得认同和赞扬,因为只有这样,他才有足够的信心,却应对外界的压力。
“寄给青年报吧!万一不行,再寄到省报。”夏臻想了想,给了他意见。“文章虽好,能不能发表,有时候也要看运气——”
这样说是让他有个心理准备,免得失败后泄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