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骤降,雨连着下,天总看不到晴,无端让人烦闷。 读书会在一个书店里举办,来人大多是年长者,他们各自手里拿着书,也拿着稿。 总说从一个人的字看一个人的骨。看着这些的手稿,我总想着自己该是个软体动物。 我注意到他时,先注意到他手上的书。 王小波的《黄金时代》。 那时在清平山,王二和陈清扬白云匆匆,山中只有我们两人。 于此书,李静在序言里写爱之者甘之如饴,厌之者摇头不已。始爱终弃者自感棋高一着昨非今是。王二的读者,没有中间状态。 我在想他是哪种。 再注意到他这个人。 很少见的标致小麦肤色,让人一眼就置身于就南加州的圣塔安娜风中。他细长上挑的狐狸眼一眨,我就像是被Santa ...